2012年10月11日 15:27
来源:映象网-新闻广播
豫西灵宝市 “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月10日启用,成为我省首个启用的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灵宝市寺河山乡果农张欣有10多亩果园,这两天全家人都忙着采摘苹果,今年的好价钱让全家人都乐开了怀:
“我们这老百姓,主要收入95%以上来自苹果,有这个商标以后,名气更大了,像我这苹果75以上每斤最少得3块,如果没有商标,像山西那边也就2块来钱。”
灵宝市享有“亚洲第一高山果园”、“苹果之乡”的美誉,全市苹果面积达90万亩,品牌价值达43亿多元,居全国苹果产业品牌价值县级第一位。
“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顺利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批,标志着带有地区性特征的苹果有了自己的正式名号。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郭群:
“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实现了三门峡市及灵宝市历史性突破,是三门峡市唯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全省唯一一件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了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地名+品名”的简称,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今后,凡灵宝境内生产且达到一定规格标准的苹果都可使用这一带有鲜明特色的商标,并从中受益。(河南台记者崔军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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