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价值2亿国有煤矿37万贱卖 调查称程序违规

2013-01-24 11:0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山西保德一处价值2亿元的国有煤矿仅37万余元卖出的事件在2012年闹得沸沸扬扬。

  近日,山西忻州市政府一则公文称,忻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媒体刊登当日就安排了联合调查组,对媒体报道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展开调查。目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问题已经基本查清,处理结果将适时公布。

  调查认为,扒楼沟煤矿的转让符合当时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实际,是按照保德县《关于煤炭资源整合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的,煤矿及其职工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不过,调查中还发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扒楼沟煤矿未能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履行清产核资、审计、招标(拍卖)等程序,且县经贸局配合出具了补充文件,办理了虚假拍卖手续。

  煤矿“贱卖”始末

  保德县扒楼沟煤矿建于1958年,属于地方国营煤矿。到2000年前后,因煤炭市场不景气,企业经营变得艰难,煤矿的资产几乎全部用于抵偿欠发职工的工资和债务。

  2006年10月,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要求,在煤矿无力支付资源价款的情况下,为保留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经保德县党政联席会、县长办公会研究,扒楼沟煤矿将采矿权和资产转让给山西晋保煤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晋保煤业,其中李爱军占股80%,张怀保占股20%),约定晋保煤业每生产1吨煤交纳8元采矿权转让费,资产以出售方式转让给晋保煤业公司,转让价格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2006年10月,扒楼沟煤矿委托山西大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矿上的建筑物、设备、线缆等实物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最终确定为37.467972万元。2006年12月,晋保煤业除按1吨煤8元支付采矿权转让费、上缴资源价款1600万元外,又支付给了扒楼沟煤矿净资产转让款37.467972万元。

  但在不到3年后的2009年8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了保德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同意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忻州神达)作为重组整合主体企业,兼并重组晋保煤业。

  经过评估,晋保煤业合计资产已达27211.075万元,这意味着3年前以37.5万元转让费得到的国有煤矿,升值了数百倍。

  2009年9月,忻州神达出资10884.43万元购得晋保煤业40%股份;山西晋龙能源投资公司出资8163.32万元购得30%股份,原晋保煤业控股人李爱军占股30%。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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