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6日晚间宣布,为进一步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调整收盘交易机制,实施“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交易机制及相关调整将自8月20日起实施。
根据上交所相关通知,相关机制调整包括:
——调整收盘交易机制,股票实行收盘集合竞价。股票交易的收盘价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14时57分至15时。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申报,不可撤单。行情揭示同开盘集合竞价。债券、债券回购、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种的收盘价产生方式不变。
调整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为配合收盘集合竞价的实施,提高交易效率,对于根据上交所交易监管相关规定而停牌且当日复牌的证券,其复牌时间作如下调整:如证券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时57分,则于当日14时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对于原先“盘中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时55分”的规定,调整证券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时57分,并于14时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调整股票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以简化价格控制方式,提高投资者申报效率。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144%为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的120%,64%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下限的80%)。
对于股票的其他三类上市情形,即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上交所此前规定的股票上市首日其他价格控制方式不再适用。
——调整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接受申报事项。
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可接受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方式一次撮合成交。债券、债券回购、基金停牌阶段可接受申报的有关事项不作调整。
据悉,为配合收盘交易等相关机制调整,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同时配套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下一步上交所将就上述调整组织市场测试,保障收盘交易机制调整的顺利实施。 (欣华)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就收盘交易调整相关规则修订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本月17日。这次修订最引人瞩目的无疑是“调整收盘价的产生方式”。
4月13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办事处主任张斌在会上表示,未来将优化沪港通,持续推进沪伦通。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资本市场合作,探索开展“一带一路”股权融资。
20日,荣华实业披露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上交所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关注到该转让公告存在价格过高等疑问,当天即对公司发出问询函。
9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吴清与联合国投资和企业司司长詹晓宁在泰国曼谷共同宣布,上交所正式成为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第65家伙伴交易所。
8月11日,上交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上交所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理中,重点查处了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今日,被列为雄安概念股的首创股份(600008,股吧)、万通地产(600246,股吧)在连续大涨后,因股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异常波动标准,在上交所督促下发布公告说明:在雄安新区均无实质性项目,雄安新区的设立对公司经营并无重大影响。
据上交所官方微博消息, 上交所今日表示,加强对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买入方后续交易行为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陈某某的卖出属于连续申报、密集申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立即对陈某某的账户采取了盘中暂停证券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
今日沪深两市震荡收跌,沪指报4218.12点,下跌1.61%,成交首次破万亿,现有SHOW2003行情文件中指数成交金额字段显示为全“9”数字,截至收盘,相关交易软件对沪市成交金额不能准确显示。今日,上交所市场成交金额超过1万亿,现有SHOW2003行情文件中指数成交金额字段显示为全“9”数字,交易及个股行情不受影响,均正常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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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将迎来一只全新的封闭式基金上市,并且还是备受市场关注、首例投资非上市股权的嘉实元和基金。这意味着上交所在向深交所目前特有的LO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和分级基金领域发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7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凡在2014年6月30日前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和2014年8月31日前在上交所上市时未披露2014年中期报告的公司债券,均应当于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中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上交所近日发布《2013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对违规事实明确的异常交易,上交所不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尝试直接作为案件线索上报证监会查处。上交所2013年向证监会上报违规案件线索130件(同比增长124%),对114篇媒体报道进行了核查,并向证监会上报了15份信息快报。
当前,越来越多的债券出现分期偿还情况,也就是在债券到期日前的一段时间里,债券发行人按照一定比例将债券本金偿还给作为债券持有人的投资者。为控制债券兑付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相当比例的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都设置了本金分期偿还条款。
记者3日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的要求,提高债券分期偿还业务办理效率,上交所从即日起将采用减少面值方式处理债券分期偿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