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松绑 11条新政力挺券商创新

2012-05-14 09:00    来源:中国经营报

  在经历野蛮生长、清理整顿和规范发展之后,证券行业终于在2012年进入创新发展新里程。

  5月7日,在业界期盼已久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监管层不仅明确了证券业下一个阶段发展的路径,而且将从11个方面出台措施支持行业创新。

  此次大会在监管机制松绑力度、创新政策涉及面宽度、创新政策推进力度等方面都超出行业预期。按照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思路,将逐步推进券商业务转型、经营模式转变,券商将被打造成“多元化金融服务商”。

  去行政化改革加速

  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郭树清特别强调,不能创新是中国经济、金融最大的危险。

  除了强调券商创新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郭树清在会议发言中透露的扩大开放、放松管制、减少审批则被解读为释放证券行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信号。郭树清称,“(证监会)去行政化的改革正在加速。”

  国信证券总裁胡继之认为,今后证券行业发展可能体现出“三重三轻”,即重监管轻审批、重运作轻进入、重事后轻事前,“这将给证券公司的日常运营带来重大变革。”

  目前是证券行业有史以来运作最规范、财务最稳健、基础最厚实的时期,在行业创新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1年,证券行业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分别是2004年5倍、8倍和10倍。然而,当前也是证券公司面临压力和挑战最大的时期之一。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时至今日,中国证券行业仍然主要依赖传统“通道”业务,盈利手段单一,“靠天吃饭”格局未改。而国外成熟券商的收入来源则呈多元化特征,以避免因个别业务萎缩而导致整体利润的下滑。

  截至2011年,国内券商经纪、投行、资管、自营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7%、14%、1%、11%和17%,作为传统通道的前两项业务收入占比超过70%。

  此外,证券公司产品设计能力较弱,创新活动时间较长、空间有限、动力不足。来自证监会机构部测算结果表明,只有个别券商位于创新前沿。自2004年至2011年,证券公司新增业务与产品在全行业占比不高,只有30%。

  为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监管层拟定了“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11条新政”),分别就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力,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放宽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推动营业部组织创新、鼓励证券公司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等11方面祭出新措施。

  另据记者了解,包括《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等在内的多项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的办法都已拟定,并开始在业内征求意见。

  透过11条新政背后,监管层鼓励证券行业创新的深意在于延伸传统业务,加速开辟新业务领域,使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的业务边界向大经纪、大投行、全资产管理、多元投资交易扩展,最终实现证券公司从传统单一的业务模式向全能综合业务模式转型。

  有券商表示,在这一制度创新中,盈利模式转变将是核心变化。其中,传统的经纪业务将由通道式转向财富管理模式,传统投行业务也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型。多数券商认为,未来的创新方向将围绕经营模式和全面业务转型展开。

  以券商创新重点的资管业务为例,11条新政将逐步破除证券公司向“财富管理商”方向转型的制度性障碍。

  此前,券商理财类产品的投资范围仅限于股票、债券、银行间市场三大块,上海证券总经理助理郑伟刚告诉记者:“与银行、信托产品相比根本没有竞争力,结果规模越做越小。”

  郑伟刚非常认同郭树清的观点:严格区分公募与私募,实施分类监管。产品的投资范围,面向大众的要严格控制,面向小众的可以适度放宽,“风险由券商自己承担。”

  此外,在11条新政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力,拟扩大投资范围、允许产品分级、降低投资门槛、减少相关限制。同时,加快新产品新业务创新进程,已报请国务院取消集合计划审批项目,审批取消后改为备案制,过渡期内集合计划审批拟采取简易程序。

  事实上,部分上市券商多元化的业务格局已纪初步形成。宏源证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徐亮告诉记者:宏源证券2011年开始实施以投资顾问业务为核心的金宏源服务体系,探索经纪业务从通道服务向投顾服务转型。经过一年的运行,有效客户数不断上升,客户资产总值与同期跌幅相比,跑赢大势。截至2月底,宏源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息费及对应佣金收入已经占到经纪业务收入的4.85%。

  东兴证券分析师王明德认为,新型营业部的建立、经纪业务的转型、资产管理业务的松绑以及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扩大等,都将扩大证券公司的盈利来源。

  创新允许试错

  尽管行业整体短期难走出“靠天吃饭”的格局,但创新业务对于业绩贡献重要性凸显。据统计,2011年,上市券商在受托客户资管收入、衍生品投资收益、直投业务收益、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四项业务收入分别占到营收总额的3.4%、5.1%、1.3%和2.1%。行业龙头公司创新业务收入占比提升更为显著。

  然而记者了解到,对于证券公司来说,11项新政还稍嫌不足。监管部门也表态,除了11项新政之外,将进一步研究初步达成共识的讨论,尽快推动后续政策的跟进与落实。

  虽然券商经纪业务由传统的通道业务向全面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早已成为行业共识,且多家券商经纪业务收入占比逐级下降,然而在目前环境下,券商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全面财富管理业务还有待时日。

  从客户的视角看,目前投顾业务的接受程度及盈利模式面临瓶颈,最主要的是投入产出比不匹配。对此,长城证券代表表示,下一步发展投顾业务,应分类管理,分类发展,优化调整分类评价体系,同时,引导投顾模式创新。

  投行业务的转型则涵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购重组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等。

  中信证券总经理程博明表示,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入,新股行发将逐步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证券公司必须顺应这一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投行业务模式应从“重保荐轻承销”向二者并重转变。投行应该通过组织创新,着重提升销售和研究两方面能力。

  在讨论中,固定收益业务被视为投行业务中的“蓝海”。

  程博明抛出一组数据阐述证券商与银行相比的弱势。与银行间市场相比,交易所债券市场依然规模偏小,不足银行间市场的4%;2011年,证券公司在债券市场承销规模仅为银行的三分之一;证券公司托管债券,仅为银行的1%。以中信证券为例,“过去6年,与债券相关的业务收入偏少,不足10%。”

  此外,券商对于规模较大的并购重组业务的参与程度不深,业务主要集中在重大资产重组这一通道业务上,国内投行在搜寻并购机会、方案设计、估值定价、撮合交易等方面的竞争力有待提高。因此,券商希望监管层适当放宽并购审核标准,允许证券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开展买方业务,提高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欧阳泽华透露,目前证监会正在着手从以下方面促进并购重组市场的发展:正在着手增加审核的窗口,从过去的一个增加到四五个,并考虑在上半年将审核的过程公开化。与此同时,证监会正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协调,降低包括并购重组在内的整个资本市场的交易税费问题。

  不过,创新就意味着风险,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对此,郭树清表示:“创新肯定会出错,需要各方面的理解和包容。”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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