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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人民医院开启住院费“先诊疗、后付费”模式

2017-06-13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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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巩义讯(记者 王文凯 通讯员 杨殿臣 张朝阳)近日以来,一条“巩义市人民医院开启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信息,刷爆微信圈。这项涉及到巩义市近80万人民享受医疗改革红利的消息是否属实?

对此,记者近日专门走访了巩义市人民医院院长乔来军。

乔院长介绍,巩义市人民医院在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为确保患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尽最大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医改政策要求,结合市院实际,我们率先在全市推行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改变过去“先交钱、后治疗”和“没钱不给看病”的传统医疗服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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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

一、参加巩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疾病患者;

二、所有没有第三方的意外伤害的外伤患者;

三、民政救助对象、政府指定贫困户患者;

四、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的患者。

另外,还规定了不能享受 “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

一、未参加巩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

二、所有有第三方的意外伤害的外伤患者;

三、自杀自残、中毒、酗酒、吸毒、整形美容、工伤以及户籍为巩义市外人员;

四、工伤患者;

五、其他自费患者(自费或异地医保);

乔院长说,“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流程为:

一、导诊提供接待、咨询服务,对“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进行政策宣传。

二、接诊医生告知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范围,开具入院证,并提醒患者带齐社会保障卡、新农合本、身份证、民政(低保、五保等)相关资料等证件材料至住院处窗口审核登记。

三、窗口工作人员对患者身份证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证件齐全者,即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印章,不再收取住院押金。

四、经治医生和护理人员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并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对于费用较高超出预警费用5000元的患者,提醒患者及时到住院处按住院发生的总医疗费用的50%缴纳医疗费用。患者结清欠费后,医疗服务继续提供。对出院患者,医生提前一天下医嘱通知明日办理出院结账手续,告知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患者筹款结账。并嘱其出院当天必须到住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

五、病人出院结算时需先将出院证及诊断证明交住院处窗口,待住院处窗口打印报销单据后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

六、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巩义市医院“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将协同社保管理部门锁定患者的社会保障卡或者新农合手册信息,将其家中参合人员全部列入“黑名单”,并可根据协议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追缴所欠费用和有关经济损失。

乔来军院长提醒广大市民:住院患者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登记手续时,一定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者新农合本,如果有低保、五保等民政证件的也要带齐,以免影响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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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巩义人民医院 住院费 先诊疗后付费 责编:张迪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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