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 法院 > 正文

巩义法院:多措并举化纠纷 握手言和促执行

2017-09-06  来源:映象网

9月4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徐淑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陈某当场将十四万余元执行款偿还给申请人刘某,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2016年3月5日下午,李某驾驶无牌照装载机沿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村道倒车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的母亲李某先相撞后发生碾压,至李某先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巩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认定,此事故系因李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后倒车而造成的,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先无事故责任,后查明,李某系陈某雇佣的司机,事故发生时正在从事雇佣活动,李某先经治疗无效死亡。判决生效后李某与陈某迟迟不予履行赔偿义务,刘某遂向巩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找不到李某、陈某且没有联系方式,而原告刘某又身居外地,案件一度进入僵局,执行员徐淑红一方面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通过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对二人进行曝光,另一方面多方进行查找,最终通过被告方原诉讼代理人得以联系上李某、陈某二人,随后将二人传唤至法院,并对其进行耐心地劝说,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对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徐淑红依旧未放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长时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和解协议,李某、陈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案得以执结。(谷亚茹)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巩义法院 纠纷 责编:李静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打击“拒执犯罪” 巩义法院公安无缝对接

    6月30日上午,巩义市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成立揭牌仪式,在巩义市人民法院举行。巩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兆甲,巩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巩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卫锋,巩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魏丰刚等领导出席,巩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朝阳主持揭牌仪式。

404 很抱歉,您查看的页面找不到了!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