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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法院异地抓“老赖” 帮民工讨回3万多工资

2017-10-1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齐慧)2014年10月,老刘、老许因劳动报酬纠纷将老板宋某诉至新乡县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宋某分两次支付二人工资款36498元。本以为拖欠的工资款马上就能兑现,没想到签过调解协议的宋某一夜间“消失”了。

为了能尽早让申请人拿到工资,执行干警数次对宋某名下的存款、房屋等财产情况实施网络查控,但一直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下达执行传票宋某也视而不见,多次排查突袭也未找到踪迹。5月14日晚上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称宋某近期一直在三门峡某工地工作,这可是个好消息!

5月15日天刚蒙蒙亮,新乡县法院执行干警驱车三个多小时赶到三门峡。然而按照知情人提供的地址干警们却扑了空!执行干警不气馁、不放弃。困了,轮班在车里休息;饿了,一桶方便面、一个烧饼就能解决......经过一天一夜的摸排和蹲守,最终于5月16日下午成功将宋某拘传。

趾高气昂的宋某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原形毕露,面对即将加身的牢狱之灾,宋某要求与老刘、老许和解。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宋某当场结清了拖欠的工资款。

5月22日民工老刘、老许带着一封感谢信来到县法院,信中这样表达:“感谢新乡县法院的领导和干警,为我们老百姓撑腰做主,使我们权益得到了维护,也使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信上没有华丽的辞藻和语言,却表达出了对县法院全体干警和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和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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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乡 法院 异地 老赖 民工 工资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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