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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发起"护苗行动" 让孩子远离伤害

2017-12-07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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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映象网讯(记者 胡皓斌)12月7日,由河南教育广播联合郑州市公安局共同发起的“护苗行动——让孩子远离伤害”活动在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小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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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儿童保护防性侵教育现状调查显示,近7成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系统的防性侵教育。国内家庭往往谈性色变,对“性教育”刻意回避,是很多父母的误区。

活动现场,郑州市公安局为师生们发放特别定制的《儿童防侵害手册》,该书主要介绍了青少年应该了解并掌握的保护自己的相关常识和技能。据悉,该手册随后还将送入全市的各个幼儿园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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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孩子们的安全,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们播最关心的事情,所有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为孩子们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据了解,“护苗行动——让孩子远离伤害”公益讲座将走进郑州市更多的幼儿园、中小学,通过讲座让更多孩子了解到:这个世界不止有鲜花,也会有大灰狼!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爱护自己,保护自己的心灵和身体!健康、平安、幸福地长大!

安全隐患20多种,8成意外伤害可避免

一、常见的青少年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如:交通事故、火灾火险、用电安全,溺水、毒品危害、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性侵犯、校园暴力,无监护人在场的自我保护,大型活动期间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等等。

二、如何正确做到自我保护。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是可以避免的,所以在学校、家庭、社会给我们保护之下,我们更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一是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二是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应该采取正确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是从身边做起,从自身做起。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这些安全意识,需要让孩子知道

1,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特别是陌生人的话,凡事多和父母商量,和老师商量,不要以自我为中心,不要自己任性做事,不要贪图虚荣和占小便宜,这样就不会容易上当受骗。 

2,上学、放学、外出时要结伴而行,特别是女孩子,不要单独行动。不要校外周围徘徊,上学到校后及时进校,准备课堂书本用具;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要在外停留过久,要走大路,晚上回家不要太晚,要有家人接送。尽量走路灯亮、来往人流多的路,晚上不要私自外出。

如果在校门口遇到伤害时,要赶紧往学校里面跑,找老师求助。在校外遇到伤害时,要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等人多的地方或有警察、警亭的地方跑,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求得帮助。面对危险情况,千万不能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不要和歹徒进行正面搏击,要以智取,麻痹对方,找机会逃跑,抓紧时间报警。

3,遇到紧急情况要沉着冷静,多动脑筋;如果遇到坏人坏事要冷静、机智,要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及时敢于拨打110报案。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随便跟陌生人说话,带路,不要吃他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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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郑州 警方 护苗行动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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