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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立案难”河南法院当场立案率达九成以上

2017-05-08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5月5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省法院严格执行改革要求,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据统计,两年来共受理一审案件187.3万件,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立案难”在我省已成历史。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扎实推进,省高院党组改革初始就提出了“五个坚决杜绝”的要求,即“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坚决杜绝在立案时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久拖不立,认真落实当场登记立案原则;坚决杜绝挤牙膏式告知,严格执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坚决杜绝把交纳案件受理费作为立案必要条件,要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为此,省高院还专门制定了对立案工作的投诉规定和具体实施意见。

  两年来,全省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裁定不予受理案件2594件。对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是否立案判定的,依法先行立案。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2016年11月28日,全省法院同步开通网上立案系统,至目前,全省已网上立案2394件。另外,不少法院结合当地实际推出了立案创新措施。濮阳、三门峡、安阳等地法院建立网上立案微信互动平台,实现了微信立案。郑州在全市法院探索跨辖区立案。

  针对改革后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诉讼周期长的状况,全省法院一方面加强繁简分流,对轻刑判决、小额诉讼等简易案件,在立案环节做好分流;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检查督导,坚决防止“立案难”回潮;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记者周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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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立案率 当场登记 当事人诉权 繁简分流 立案难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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