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 荥阳登封上街 > 正文

公职人员欠钱不还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显威力

2018-05-1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刘少利 通讯员 杨海洋)人无信不立,作为公职人员更应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下,将寸步难行。5月14日,登封法院与纪检监察委运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顺利执结一起公职人员借款纠纷案。

张某是登封市某行政单位的一名职工,却长期欠钱不还。两年前,他向刘某借款5万元,并让吴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按时归还,刘某遂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偿还刘某借款,担保人吴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依然与法院“躲猫猫”。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查到张某工资卡仅有4.5元。在此情况下,对担保人吴某工资卡进行查控,查控执行现金1.2万元。法院虽然动了真格,但张某根本不为所动。

根据登封市委的督查通知要求和登封法院提供的具体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启动约谈程序。约谈后,张某所在行政单位高度重视,该单位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职工张某欠款不还一事,并议定限期履行到位,如不履行将组织处理;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张某说明公职人员失信的危害和后果,并对张某的家属释法明理,晓以利害,让其劝导张某主动配合执行。

5月14日,张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剩余案件款全部履行到位。至此,这起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在登封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登封市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遇有党员和公务员拒不履行、拒不协助、非法干预执行工作的,应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察委),市纪委(监察委)应履行诫勉、查处职责,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例,应予以通报。

(登封政务新闻热线:15393715999 投稿邮箱:zzwblsl@163.com)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公职人员,联合惩戒,失信 责编:杨文丽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公职人员变“老赖” 惠济法院强制执行终履行

    现如今,成了“老赖”不仅出远门成困难,还有可能面临被张贴上“悬赏公告”、“老赖”大头贴、“老赖”扑克的尴尬。如果说被申请执行人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话,最尴尬的除了上述这些,莫不过是在领导同事面前被直接曝光,这就相当于让自身的污点直接向熟人曝光。惠济法院执行局就遇到了这样一起公职人员成“老赖”的典型案件。

  • 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挂牌实现全市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1月15日,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标志着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该市纪检监察工作站在了全新的起点上。

  • 鲁山法院执行局:铸诚信堡垒从“公”开始

    12月1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再次集中14名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还有一名当天刚刚从汝州异地抓获的一名公职“老赖”,进行约谈教育,这已经是今年九月份以来的第4次了。

  • 孟津县法院多举措 破解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难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孟津县人民法院从破解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难为入手,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有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2017年,该院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共165件,标的额738.69万元。

  • 市委办市府办通知:严肃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侮辱诽谤诬陷他人行为

    个人发现自己或单位受到党员和公职人员侮辱、诽谤、诬陷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调查处理。经调查认定确属党员或公职人员侮辱、诽谤、诬陷他人行为的,应当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平舆县民政局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近日,平舆县民政局将中共平舆县纪委、平舆县监察局《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平纪发【2017】9号)文件通过局微信工作平台及张贴在局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等宣传方式,向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传达,要求认真学习文件内容,严格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

  • 川汇法院:公职人员抗拒执行 被拘后无奈还款

    2013年1月初,下岗失业人员刘某为实现其再就业,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担保贷款。经审查,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汝阳法院发布“公职人员涉案执行白皮书”一名“官赖”被拘留

    多年来,法院系统在执行涉及公职人员案子的过程中大伤脑筋。这不仅有损政府形象,也损害了司法权威。

  • 公职人员抗拒执行 被拘后无奈还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卧龙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身为公职人员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消除社会上长期以来存在的公职人员地位特殊、法院不能公平对待的错误认识,以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尊严。

  • 严惩老赖:孟州法院捍卫法律尊严不手软

    所谓“老赖”,就是想尽各种方法、使用各种手段,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的王某就属于这种。由于王某的行为十分恶略,6月14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拒执罪,依法批准逮捕王某。而这也是孟州市首例“老赖”打伤公职人员被起诉案件。

404 很抱歉,您查看的页面找不到了!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