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 最新消息 > 正文

中牟法院:儿子被撞一级伤残 父亲维权终获赔

2017-09-15  来源:映象网

朱先生执行干警送锦旗

朱先生执行干警送锦旗

9月14日,朱先生终于拿到属于儿子的赔偿款,为了表示感谢,他向执行干警王磊送来锦旗。

朱先生是中牟县小洪村的普通村民,2014年8月的一天,28岁的儿子小朋驾驶摩托车在中牟县商都路与丰华路交叉口,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中牟县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医院诊断证明,小朋已经构成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对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小朋的父亲将刘某和小轿车所属公司告上法庭。2015年11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30余万,公司赔偿8万。

判决生效后,一年多时间,小朋一直卧床不起、毫无意识,并且两被告迟迟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朱先生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牟法院执行员王磊接到案件后,先后十多次寻访被执行人,对其解法析理,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交到了朱先生手里。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儿子 被撞 一级伤残 父亲 维权 获赔 责编:张静洁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404 很抱歉,您查看的页面找不到了!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