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 最新消息 > 正文

男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刑事诉讼期间主动履行

2017-09-28  来源:映象网

姜某申请执行王某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王某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250000元,利息47500元,违约金10500元,公证费870元。

公证文书生效后,被告人未按文书履行义务,姜某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三日按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但是被执行人王某明确表示对公证文书有意见,不履行。

被执行人王某明知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申请人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受理刑事自诉后,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经过法官的释法讲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错误,主动按照判决全部履行了义务。申请人领取款项后,撤回了对被执行人刑事追究责任,法院准许了申请人的撤回申请。(端木叶婷)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荥阳市人民法院 拒不执行 法院判决 刑事诉讼 主动履行 责编:张静洁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辉县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8月18日上午,辉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崔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是该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今年审结的第五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有力震慑了规避执行的老赖。

  • 沁阳法院:有钱不还钱 罚金6000元

    沁阳市一退休职工纪玉珍拖欠他人借款30000多元,该案申请执行后,依法冻结纪玉珍银行存款5551.91元。日前,沁阳市人民法院以纪玉珍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 沁阳法院:“老赖”拒付医疗费 判处罚金1000元

    法院判决水丁丁支付吴芳芳医疗费等共计44136元。该案申请执行后,水丁丁仍拒不执行。日前,被告人水丁丁以拒不执行执行判决罪,被沁阳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杞县一男子因欠薪拒不执行判决被判拘役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面对生效判决所确定的64000元还款义务,杞县一男子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先后买车建楼,就是不愿主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9月8日日,杞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这样一位“老赖”,该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 杞县一男子因欠薪拒不执行判决被判拘役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面对生效判决所确定的64000元还款义务,杞县一男子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先后买车建楼,就是不愿主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 新野法院发布三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2017年9月7日,为了进一步打击老赖嚣张气焰,震慑大批失信被执行人,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向高潮,新野县人民法院邀请各界媒体召开了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通报了3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 山阳法院:拒不执行 “老赖”被“堵”被窝

    打击“老赖”是场硬仗,要准打、狠打。山阳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黎明行动、午间执行、晚间追堵等措施,对“老赖”实行早上堵被窝、中午堵饭桌、晚上堵牌桌的“全天候”持续高压打击,集中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

  • 沁阳法院:家有小型客车 就是欠钱不还

    家有小型客车 ,就是欠钱不还。日前,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罚金1000元。

  • 沁阳法院:拒不执行裁定 被处罚金1000元

    银行账号有大额存款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报告财产。日前,家住沁阳市覃怀办事处县南街的被告人杨某被判处罚金1000元。

  • 内乡法院审结一例拒执案 处罚金5000元

    8月30日,内乡法院审结一例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案,被告人吕某被判处罚金5000元。

404 很抱歉,您查看的页面找不到了!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