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手拿3万余元执行款的吴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案件】朋友说要合伙做生意 拿到钱后“人间蒸发”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
吴某和王某都是郑州一家公司的员工,平日关系不错,两人家人也常在周末一同出游。
2012年8月一天晚上,王某找到吴某,表示要跟他合伙做生意:“上班发不了财,天天拿那么点死工资,出来和我一起做生意吧,我负责经营,你入股就行。”
吴某事后表示,考虑到经营有风险,自己当时有些犹豫,但碍于面子,又禁不住王某的软磨硬泡,就一口答应了。
随后,吴某分三次转账给了王某共计34500元。王某也向吴某出示了一张有五人签名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放心吧,老弟,跟着哥干,亏不了。一个月之后我就把钱全还给你。”
两个月后,吴某找到王某要求还钱,却碰了“软钉子”:“老弟,让哥喘口气,这一阵子忙着疏通,手头紧,钱一定一分也不会少你的。”在吴某的强烈要求下,王某给他出具了一张借条:“今借吴某人民币叁万肆千伍百元整,2012年12月31日前还清。 王某”
但约定的时间过了半年多,王某也丝毫不提还钱的事。此时再拨打王某的手机,已是停机状态。
无奈之下,吴某手拿欠条将王某起诉到了惠济法院。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王某向原告吴某借款3万4千余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遂依法判令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吴某借款34500元。
【执行】慌忙藏进衣柜 眼见要被拘留 “老赖”认怂了
由于王某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2013年5月,吴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由于王某以在外打工为由玩起了“失踪”,法官随后到王某住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其家人也拒绝配合执行;经执行法官查询,也未发现王某的车辆、存款等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对被执行人王某本人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的查找。
2017年11月28日晚,根据申请执行人吴某提供的线索,惠济法院执行局魏法官等人来到了王某家门口。
“魏法官,我亲眼看着他(王某)进的门,你们今天来一定能找到他。”吴某说。
魏法官等人在门外也能听到门内有人正在交谈,但当他们敲门时,门内却立即安静了下来。
“王某在家么,我们是法院执行局的,想找他了解点情况。”敲开王某家门后,魏法官对王某的妻子说道。
“他不在家,都好几年没回来过了,”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王某的妻子很是激动,“你们赶紧走吧,大半夜敲门扰民,小心我到法院投诉你们。”
在向王某妻子出示了搜查令后,魏法官带领法警开始在屋内寻找王某的踪迹。他们找了一遍,没有找到人,随即返回客厅。正在一筹莫展之时,发现卧室的大衣柜门微微张开着。魏法官等人随即悄悄走进卧室,在衣柜内找到了一直悄悄“暗中观察”的王某。
“就是他,他就是王某。”见到从衣柜中“揪”出的人,吴某很激动。
孰料,见到吴某,王某竟破口大骂起来,随后表示,坚决不还钱:“你们把我拘留了吧,要钱一分也没有。”
魏法官随即决定,对王某进行司法拘留。在去往看守所的路上,王某一言不发,执行法官试图与他交谈,也“碰了壁”。可就在法官办理好手续准备对王某进行拘留前的例行体检时,王某“认怂”了:“别拘留我了,法官,我可以还钱,但有个条件,我要吴某向我赔礼道歉!”
眼见王某的态度有所缓和,魏法官和法警连夜将王某带回了法院。魏法官经过同王某交谈得知,王某之所以要求吴某赔礼道歉,是因为吴某曾经上门讨债,对王某家人破口大骂,还在门口贴上了“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等标语。“邻居们对我和我媳妇指指点点的,孩子都不愿意出门上学去了,”王某说,“为了这事,我媳妇都气病了,我要求他赔礼道歉也不过分。他要是不道歉,那我还不还钱。”
魏法官随即找到了吴某。“欠钱不还还让我道歉,想都别想!”吴某说,“我把他当兄弟才借钱给他的,可他都干了啥?”
眼见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为了不再激化矛盾,使案件再次陷入僵局,魏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方式,对双方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各自做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相互体谅,促成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分别多次与双方沟通,29日凌晨,王某表示愿意支付全部执行款,而吴某也愿意为自己的过激行为向王某道歉。魏法官趁热打铁,引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吴某也当场向王某道了歉:“虽然你欠我的钱,但是我在你们家门口做的那些事确实不应该,但是法官刚才也教育我了,我为自己曾经的一时冲动向你和你的家人道歉。”至此,这起曾经的“铁哥们”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提醒】
执行法官随后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其处理的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借贷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多为亲属、朋友等“熟人”之间,而这类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往往碍于面子等原因,不要求对方出具书面借条,或者没能留存关键证据,从而在维权时面临尴尬。为此,他提醒市民,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在与他人特别是关系不错的亲友等发生经济往来时,注意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并要求对方出具借条等,同时也要注意在借条中尽量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模糊词语,并注意对方是否在借条中用了真实姓名,而不是外号或者曾用名等。还要提醒市民在维权时注意采取理性正当的方式,不要因一时冲动采取不理智或过激方式,以免“有理”变“没理”,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鲁维佳 许文聪)
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几经周折,穷尽措施,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月28日19点,柘城县人民法院组织60余名干警,分二个小组,在柘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书勤、执行局局长李朝胜的带队下,对20余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长期躲藏的被执行人进行围堵。
无视法院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日前,栾川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平舆县法院为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在“老赖”家门口张贴“老赖曝光台”。11月2日,平舆县法院执行干警在高杨店乡陈庄村张贴了“老赖曝光台”,让“老赖”在家门口丢脸,主动履行义务。
11月28日,被执行人张某面对执行法官长达3个小时的劝解,一直推诿,不愿履行。在将其带到拘留所门前后,张某这才慌了神,赶紧让朋友送来了执行案款,拘留所门前履行了判决义务。
11月23日下午,中牟县万滩镇的李某和母亲一起来到法院执行局,他们找到承办自己案件的执行法官,主动要求还款,希望能将李某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法院经审理判决常某10日内一次性偿还王某2万余元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常某不是积极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而是一直外出居住在亲戚家,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因多次联系常某未果,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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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接到申请人王某电话,得知被执行人高某正在夏邑县胡桥镇卖棉衣,执行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集市上出售棉衣的高某拘传至法院。
11月28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在尉氏县城人民广场LED电子屏幕公布了数十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吸引来往群众驻足围观,引发关注和热议。
11月23日,平舆法院首次冻结被执行人郭某支付宝账户,促使此案件顺利执结。
11月27日,平舆法院执行干警利用中午吃饭时间,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堵在饭桌上,自知比较丢人的张某当场缴纳了执行案款。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判决田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处罚金5000元。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对佟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作出判决,并单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11月24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与中国人保财险郑州分公司在新密市人民法院签订了一份特殊的保单。2014年9月,张某因开饭店向李某借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