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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成“老赖” 法官执行不手软

2018-08-02  来源:映象网

法官打电话不接,找其躲避。这对拒不履行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夫妻竟是公职人员。最近,在新郑市某单位上班的王某和牛某在其所在单位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终于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

2016年7月1日,新郑法院受理郑某与王某、牛某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8月16日做出民事判决,判令王某、牛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郑某借款共计19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牛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郑某遂向新郑法院申请某制执行。

2017年1月6日,该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新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王某、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经查,王某系新郑市某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牛某系新郑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新郑法院向郑州银行和新郑市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冻结了二被执行人的工资账户,将其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督促二人履行义务,并到其单位送达传票,都未引起二人足够的重视。案件执行了一年多,在留足生活费后共扣划二人工资15万元。新郑法院分别向二人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函,告知单位逾期不履行的,新郑法院会将单位及个人名单上报至执行攻坚联合行动小组,会对单位评优、精神文明考核等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该举措立刻引起王某、牛某所在单位重视,单位领导亲自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二被执行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履行剩余本金和利息,还清申请人欠款,案件到此执结完毕。

“民赖”听过很多,没想到“官赖”也不少。近年来新郑法院执结一批公职人员涉执案件,展现新郑法院打击“官赖”不手软的决心。作为公职人员,理当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成为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引领者,而不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破坏诚信建设,挑战法律底线。新郑法院重拳出击,对待公职“老赖”绝不手软,坚决维护法律威严。(刘熙玺 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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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公职人员,老赖,新郑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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