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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铁腕执行 执结8起涉公案件

2018-08-13  来源:映象网

2018年8月7日,新密法院执行大厅,年逾七旬的申请人王某看着登封市某局负责人在和解协议上签下名字,心中无限感慨:“感谢新密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这个钱我都要了十几年了,一直都要不回来,谢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谢谢你们!”执行法官看到该和解协议的达成,心中也长舒了一口气,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一切,都要从2018年初郑州中院的一份指定执行裁定说起。

年初,新密法院受郑州中院指令,执行8起登封市的涉党政机关案件。拿到卷宗后,执行法官发现,这8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登封市某局。经进一步了解,这8起案件的申请人原来也互有联系,均与王某及其儿子有关,有的是他们父子个人,有的则是他们所开办的建筑公司。1998年至2002年间,王某父子开办的建筑公司先后承接了登封市某局的数个建筑工程。在此期间,该局还通过对外集资形式向王某父子借款10余万元。工程结束后,该局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100余万元。后王某父子多次催要无果,于2005至2006年间,分8起案件将登封市某局诉至登封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登封市某局系登封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为登封市财政拨付,要想执行该款项,需要由登封市委、市政府出面,使用财政经费进行偿还,当地法院多次协调无果,此案陷入长期无法实际执行的状态。

新密法院受理该案时,被执行人登封市某局因多年未履行义务,拖欠的债务加上产生的逾期利息已达到300余万元。一方面是被执行人多年不履行,所欠债务不断累积,数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申请人王某父子到庭后却表示,这些债务中部分已经接近20年,这么多年来,该局一直不还钱,使得他们家庭经济困难,经营的公司资金链断裂,给他们造成了巨大损失,实际损失数额已远远超过这个数目,因此,要求法院尽快执行,为他们讨回公道。

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立即采取行动,依法对该局账户实施冻结。并多次前往该局,对其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面对法院执行,该局负责人一再声称,现在该单位自身并无资金,日常运转全部是由登封市财政拨付核销的,他们正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请示,希望市里面出面解决。时间一天天过去,面对该案进展缓慢的局面和申请人的迫切心情,新密法院依法向该局发出敦促函,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向其上级机关登封市委、登封市政府发出敦促函,敦促他们积极监督、催促、帮助该局履行法定义务。随后,新密法院党组副书记、执行局局长孙俊杰带队赶赴登封,在当地法院执行局配合下,约谈登封市某局负责人,向其讲明法律规定和后果,并明确告知,如该局仍拒不执行,将对该局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失信限制措施,并会依法对该局局长实施司法拘留。

迫于强大的执行攻势,该局最终同意履行还款义务。8月7日,在新密法院执行法官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约定该局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300万元,双方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至此,8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鲍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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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密,法院,涉公案件,执行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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