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昆仑 通讯员 吴迪
11月20日,河南省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工作启动会在郑州召开,今后河南省结核病患者无论是门诊治疗还是住院治疗,均实行按病种付费,实现了报销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卫计委联合下发的最新通知,今后对全省肺结核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即从患者确诊到按相应临床路径进行规范治疗,其间所发生的诊断、检查、住院床位、药品及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全部“打包”为统一价收费。
本次选择了初治肺结核、复治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单耐药肺结核、多耐药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定额管理,覆盖了绝大多数的结核病患者。
“我省对肺结核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均实施按病种付费,实现了对结核病患者看病报销的全覆盖,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据河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红霞介绍,之前河南省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实行部分费用减免政策,但是按照原有医保政策规定,只有住院患者才能享受费用减免。“目前结核病患者只有20%左右需住院治疗,80%的患者达不到住院治疗标准,只能自费治疗。医保报销问题一直困扰广大农村地区患者,也影响了患者治疗的依从性、规范性。”黄红霞说。
根据部署,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肺结核门诊和住院病种,将根据参保人员身份的不同分别给予报销。具体来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患者在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别按相应病种定额标准的80%、70%、65%报销。门诊病种按相应定额标准的80%支付,不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在脱贫攻坚期内,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肺结核患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85%。
根据河南省启动实施的最新报销政策,一个参保年度内,初治肺结核病患者门诊最高可报5000元,耐多药病人门诊治疗最高可报20000元;住院治疗的初治患者最高可报8000元,住院的耐多药患者最高可报15000元。
8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疆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组团式援疆积极成果等有关情况,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发布会上获悉,新疆是全国肺结核病高发省区之一,为了遏制新疆结核病发病形势,近年来新疆采取一系列举措开启结核病防控“新疆模式”。
每年新报告肺结核患者约80万例,部分地区疫情严重、耐药问题较为突出。时至今日,“白色瘟疫”依然威胁着我们。我国日前出台遏制结核病2019到2022年行动计划,将强化各项结核病防治措施,加快履行终止结核病的国际承诺。
3月24日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专家提醒,一般来看,儿童结核病早期症状不典型,容易与其他疾病混淆,出现漏诊,家长需提高警惕。
参加本次广场活动的师生共有6000余人,专家接受现场咨询和答疑近3000人次,广场扫码答题活动及现场互动共发放纪念品2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3月24日是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病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