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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推进医疗电子票据使用

2019-09-24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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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到2020年,实现市(地)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同时,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

  通知表示,要全面梳理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辖区内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优化精简,制定本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报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最终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明确省、市、县三级办理层级。

  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办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对可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各界意见,并明确该事项取消期限。

  同时,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此外,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积极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

  文/本报记者 解丽


文章关键词:医疗电子票据 国家医保局 责编:张迪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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