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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探讨公共文化建设与数字资源版权保护

2013-04-26 09: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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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4月25日电 25日上午,“公共文化建设与数字资源版权保护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合人民出版社、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举办,邀请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业内人士共同探讨以公共文化建设为目的的数字版权资源运用与版权保护问题。

  数字版权资源运用的困境

  当今数字出版领域盗版猖獗,著作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的现象十分普遍。人民出版社专职党委副书记沈水荣认为,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重保护、轻使用,没有类似使用管理条例的法规出台,著作权被封锁,无法被合作取得和使用,严重束缚了当代数字出版条件下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建立健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沈水荣介绍称,著作权人难找,也是数字出版的严重障碍。比如人民出版社近5年承接的国家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数据库”,就遭遇到这样的问题。300本书,只找到三到五位作者,有的作者去世了,儿孙遍布中国。有的作者是某省“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小组”,已难以找到。

  沈水荣同时表示,著作权使用的价格定的高、过高或者过低,也会造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无法落实。因此,合理定价是促进著作权合法使用的关键。

  数字版权资源保护的建议

  数字出版机构跟出版社、著作权人的利益分割,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央党校数字图书馆副总编陈建才提出了两个解决思路,一是著作权人选择如何出版著作,依据数字网络成立单独的出版社,做先期试点;二是和现有出版社达成共识,对公益类的数字出版和经营类的数字出版有所区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来小鹏教授认为,首先应该确定数字出版机构的性质,是市场化运营,还是纯公益性。其次是对数据库里的作品类型化的划分,是已进入公有领域,还是仍处在保护期限内。再次,是确定真正的著作权权利主体,通过合同的方式获取授权,并限制合理使用的范围。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许炜处长认为,应从法律上、制度上或者政策上确定划分公益性和商业性的界限,对公益性提供更宽松的环境,对经营性施加比较合理的限制。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也同样表示,对待从事公益或者公共文化服务的机构和商业作品利用机构一定是有区别的,在法律法规里已经体现出这点了。未来摆在面前的问题是,对作品的利用如何能够更好地平衡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座谈会上,文著协分别与人民出版社和中央党校就“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数据库及党政图书馆数据库”和中国干部学习网“网络学习平台”项目签署了数字版权框架合作协议。(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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