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刚刚发布消息,于日前发布《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以后,本市先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应组织购房人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
《通知》规定,本市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回迁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在施行之日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且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购房人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
根据《通知》,房屋进行查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已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且分户验收合格,有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已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且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有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房屋具备查验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查验7日前书面通知购房人进行查验的日期、地点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等事项。查验过程中,购房人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进行查验。
关于查验时间,《通知》明确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可以进行约定。双方有约定的,购房人应当在约定的查验时间内查验完毕;双方没有约定的,购房人应当自查验之日起7日内查验完毕,并与建设单位就查验结果进行书面确认。购房人逾期未进行查验的,由建设单位进行书面记录。(赵莹莹)
最近几天是新郑市龙湖镇浩创·优谷小区4栋楼业主喜提新房的日期,可是很多业主却高兴不起来。业主们说,他们接到通知,要求5月1日前办理交房手续,如果不来办理,就视为自动办理手续。
年底收楼季到来,业主收楼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啄木鸟验房监理有限公司的验房工程师赵太宇。赵太宇表示收楼验收分为毛坯房和精装修房两种情况,除了要检查“三书一证一表”外,还要检查门窗、地板和水电等问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联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让他们进行修补。
业内人士表示,最主要因素就是差钱。与国资房企相比,非国资房企前几年激进的举债扩张策略在市场环境改变后,纷纷陷入了债务到期的泥潭,面对居高不下的融资成本,“钱包”羞涩的非国资房企也就丧失了“攻城略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