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点“手续费”能办公租房?不少人为了能申请到公租房不惜走“捷径”,但事实证明,很多时候,“捷径”不是捷径,而是“误入歧途”。13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就执行了一起因公租房引发的纠纷。
2014年7月,王女士从朋友那儿听说黄某能够帮忙申请公租房,但要收取13000元手续费。为了申请到公租房,王女士试着联系了黄某。黄某在同王女士交谈中胸有成竹地表示,如果房子申请不下来,钱一分不少地退还。听到这话,王女士放心将13000元交给了黄某。
可事与愿违,在经过一段漫长的等待后,王女士没有得到有关公租房的半点消息。其间她多次询问黄某,黄某均以“再过一段时间就行了”为由搪塞。时间一天天过去,王女士越发坐不住了。几经波折,王女士联系到了和她一样向黄某交过手续费的公租房申请人,这才发现,其余五个人也没有得到公租房的任何消息。2016年4月21日,王女士等6人一同找到黄某讨要说法。眼看再也拖不下去了,黄某只好向王女士他们各出具了一份还款协议,并承诺还款日期。但黄某并没有按期还款。
随后,王女士等6人分6起案件将黄某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黄某偿还王女士13000元,其他5人也先后拿到胜诉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刘岩依法向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随后经过网络查控也未查到足额财产。为了督促黄某尽快履行义务,刘岩法官又将被执行人黄某与6名申请执行人约到执行局,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黄某承诺自2017年8月起每月还款3000元(平分于6位申请执行人)直至全部还清,双方达成和解。
近日,王女士再次来到法院,投诉黄某不按时还款。刘岩立即为申请执行人办理恢复执行手续,并带领法警蹲点守候,将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黄某带回执行局,并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由将其拘留15天。拘留后的第二天,得知消息的黄某家人立即带着钱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张峰)
【新闻链接】“公租房骗局”
从2012年8月至2016年5月,四川陈以朋以办理公租房为名,通过发展孙政等27名中间人,介绍被害人交钱“办理”公租房的方式,先后诈骗1077人,诈骗金额达2224万元。
2016年10月28日,陈以朋等28人被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