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制定实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
通知要求,地方在制定实施2019年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目标时,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截至2019年3月),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际,切实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至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至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至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指的是住宅用地供应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等五种住宅用地供应情况。
自然资源部强调,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数据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调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28日,自然资源部通报10起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督促地方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促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有保障、违法必受罚、违规必追究的氛围。
17日上午,自然资源部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全国地价整体运行平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增速持续放缓。
记者4月2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当前自然资源部在严格防疫的前提下,加快用地审批,实现存量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一季度“清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建设项目落地。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新《土地管理法》的细化方案出台,为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开奠定了基础。
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为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通过“3个合并”“1个简化”,即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等,完善便民措施。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指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今天透露,全国所有市县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要在今年年底力争压缩到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年底前,不动产登记数据要进一步完善,质量要进一步提升,登记时间力争再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