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吸引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来余杭创新创业,上周余杭出了新的人才政策,博士补贴5万、硕士补贴3万、本科1万,毕业7年都有效。很多人才都被这个政策所吸引。
刚刚,杭州余杭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操作指引》的公告。
来自杭州余杭政府官网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保障服务类)》的通知(余人才办〔2019〕4号)、《余杭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余人才办〔2015〕6号)、余杭区人才购(租)房补贴发放操作办法(余人才办〔2017〕9号)等文件规定,公布了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的细则。
如果是无房的高层次人才购房,住房最高补贴有120万元!
租赁最高补贴4000元/月
本次人才住房保障方式为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两种。
购房补贴:1.区内无房户申请:指A类、B类、C类、D类人才在杭州市区或我区购买商品房(住宅),以及E类人才在我区购买商品房(住宅)时,区财政给予规定标准的货币补贴。
2.区内有房户申请:指A类、B类、C类、D类、E类申请对象在区内购买商品房(住宅)的可减半享受区财政给予的货币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购房款25%。
租赁补贴:指A类、B类、C类、D类人才在杭州市区或我区租住市场房源,以及E类、F类人才在我区租住市场房源时,区财政给予规定标准的货币补贴。
根据补贴标准,A类无房户购房最高补贴120万元,有房户最高补贴60万元,租赁最高补贴4000元/月。
注:1.千人、万人计划人才住房政策另行制定;教育、卫生、文化人才按各自人才政策享受相应的住房优惠政策;2.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以及面向海外招聘的人员,补贴享受标准以招聘公告为准。
工作满3年货前年5年以上合同可申请
根据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须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在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公积金,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2.租赁补贴的申请对象须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在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公积金,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且从2014年10月20日(含)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我区无住房。
在余杭区内购房补贴可一次性发放
根据补贴发放规定,人才在区内购房的,补贴一次性发放;在杭州市区购房的,签订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后,发放补贴额的20%,此后五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满12个月,发放补贴额的15%、15%、15%、15%、20%;租赁补贴金额以月为单位计算,按季度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同时要求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享受补贴起(即补贴协议签订之日起)在我区累计服务满5年后,该住房即可上市交易。
申请流程
1、人才认定。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使用企业统一信用代码在政务服务网上登录申请(http://hz.zjzwfw.gov.cn/);符合《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使用企业CA账号在余杭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http://60.191.35.28:8080/)。
2、提出申请。
网上申请:通过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http://60.191.35.28:8080/)。(申报路径:个人用户登录—进入用户中心—业务办理—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购、租补贴申请)
线下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持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请表后填表须知),经镇街、开发区或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区住建局。
3.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联合审核。
4.资格公示。区住建局会同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媒体上公示7天。
5.资格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最终名单核发《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享受租赁补贴资格证》。(浙江在线记者 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