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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别墅成了棚改房

2019年12月25日09:5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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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金溪县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到别墅拆除现场走访。林青霞 摄

  “我的老房子没纳入棚改,别人没装修的新建别墅却成了棚改房,你们说有这样搞棚改的吗?”2019年7月21日,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纪委第二纪工委在秀谷镇对全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走访,重点了解在棚改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强揽工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时,群众反映的这条信息立即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在村民指引下,工作人员来到了群众所反映的别墅所在地。该别墅位于鬼子坛别墅区,已被拆除,地基上的残垣断壁还依稀可见原来房屋的痕迹。但让人奇怪的是,整片别墅区仅仅这栋别墅被拆除了,这也加重了工作人员的怀疑。

  “鬼子坛别墅区根本就不在棚改征收范围内!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当天,在询问县房管局相关人员及调阅棚改档案有关资料后,工作人员发现被拆除的别墅为胡某某所有,建于2014年,一直未装修,征收补偿总价为157.7097万元。但令人震惊的是,鬼子坛新建别墅区并不在县政府明确的棚改征收范围内。

  今年7月22日,在将情况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后,县纪委监委决定立即成立核查组,对县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涉嫌违规征收房屋,造成国家巨大经济损失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这39.6万元是怎么回事?”随着调查的深入,矛头直指该县房管局白蚁防治研究所所长、棚改工作第三组组长过亮,正是他一手操办了胡某某别墅的征收;而且,过亮还串通要求相关人员为其出具虚假证词、对抗组织调查的行径也被核查组一一戳破。

  8月29日,经该县监委研究,决定对过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过25天的缜密调查,审查调查组查清了过亮违纪违法的事实,一起利用职务便利,内外勾结将不符合征收条件的别墅纳入征收范围,骗取国家棚改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过组长,我朋友在秀谷镇西门附近看中了一栋房子,可以买下来征收,你要不要来一股?”2017年8月底的一天,县房管局征收办副主任、棚改工作第三组成员胡慧荣来到过亮办公室,告诉他有栋别墅大概80万元,如果3人合伙、每人投入25万元,征收后,一定有钱赚。

  “房子有300多平方米,位置也还不错……嗯,可以考虑!”在详细看过别墅的房屋土地证和房产证图片后,过亮口头答应参股。

  “房子谈得差不多了,真要入股,就把钱转给我!”

  “好吧,等下我让我表妹转25万元给你。”

  在实地查看后,过亮最终决定参与一股。

  “怎么把新房子也征收了?”收到棚改工作第三组提交上来的初审表后,县房管局征收办负责人吴某某告诉过亮,这栋房子不符合征收条件,不同意审批。

  在吴某某处碰壁后,过亮直接找到了县房管局分管棚改工作的副局长叶某某。在欺骗隐瞒和软磨硬泡下,过亮终于如愿让别墅通过了征收审批。

  2017年9月,某房地产评估公司评定胡某某别墅评估总价为110.2484万元,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明确的补偿总价为157.7097万元,除去购房成本等开支,共计获利79.5万元,其中过亮分得14.6万元。

  “工作后,我任劳任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组织的肯定,被提拔为白蚁防治研究所负责人;但随着职务的晋升,我放松了学习、放任私欲膨胀、迷失了自己,最终酿成恶果!想想父母和尚未成年的两个孩子,我真是悔不当初,觉得无地自容……”在大量证据面前,过亮最终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9年9月,过亮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胡慧荣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黄红梅 林青霞)

文章关键词:新建别墅 棚改房 拆除 责编: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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