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我也上了年纪,丈夫刚去世,如果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真是太谢谢你们了。”1月14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被执行人开封市某洗浴中心当场履行了执行款24000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分期支付。申请执行人张某对法官真诚执着的工作劲头连声致谢。
原告张某在被告开封市某民众浴池处从事搓澡服务。被告徐某到该洗浴中心洗澡过程中晕厥过去,原告在抬徐某过程中不慎滑倒,造成左胸多处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期间产生治疗费50027.86元,被告该洗浴中心仅拿出1000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某民众浴池和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被告某民众浴池支付原告赔偿款51774元,被告徐某支付原告赔偿款68398元。判决书生效后,徐某履行了法律义务,但某该洗浴中心百般拒绝,遂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该洗浴中心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希望其能积极申报财产履行法律义务,但洗浴中心相关负责人却置之不理,多次拒绝到法院配合执行。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家庭状况,为尽快维护其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前往该洗浴中心所在地,找到其经营者杨某,并将杨某带到法院。执行法官先从法理角度向杨某释明责任,接着从情理角度进行劝导,希望其能考虑申请执行人家庭情况,积极解决问题。经过执行法官信心的耐心劝导,杨某先履行了24000元,剩余27774元要求和申请人协商处理,于是执行法官电话通知申请人到法院,最终张某同意了该洗浴中心每月30日前以现金的形式交至法院1500元人民币,由法院转交自己,随后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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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王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近10万余元存款进行扣划,及时有效地保护了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月5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组组长崔莹莹带领执行干警李猛、牛国威前往朱砂镇某村执行排除妨害一案。
3月8日上午,通许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干警刘洋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为表示对刘洋等干警的感谢,张某特意来到法院门口,向几位干警赠送锦旗。
3月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银行账户的2430元冻结、扣划后该案件顺利执结。
3月2日,被执行人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3月4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劝导下,成功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被执行人胡某当场履行了16000元执行款。
2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当面和谈的方式,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2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2月18日,当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宋某因惧怕自己被送进拘留所,只好乖乖“投降”,当场还上了5314元赔偿款。
2月15日,“榜上有名”的林某在贷款、出行等方面屡屡受挫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