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李保军)近期,针对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态势,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案侦大队针对盗窃电动车案件开展大量的分析研判工作,通过努力,宋门派出所根据前期所掌握的线索,经过细致排查,严密布控,及时出击,成功抓获1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
2019年以来,宋门派出所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称,电动车被盗,为了遏制电动车高发,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车犯罪,宋门派出所专门抽调案侦大队精干警力组成打击专案组,集中办公全力侦破,经过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线索的再收集、再梳理寻求新案件、新线索。专案组民警通过梳理2018年已抓获的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曹某的证据材料发现,李某申曾经收购过赃车,其经常在顺河区理事厅小学和十四中附近收废品,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民警对此人展开调查,同时安排警力在李某申的活动区域范围内进行摸排,2019年2月15日,负责摸排的民警王文博、王呈祥等人在理事厅小学附近摸排十余个小时,最终将李某申抓获。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申对自己收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我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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