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3月4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劝导下,成功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被执行人胡某当场履行了16000元执行款。
2017年9月,被告胡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超越前方张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时发生剐蹭,后张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李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造成张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当天,原告李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胡某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6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短信传唤其至法院配合工作,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胡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一直敦促并没有效果,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当面说服其尽快履行义务,一次、两次胡某家中均大门紧闭,为尽快促使案件的执结,执行法官于3月4日再次来到其家中,见到胡某,执行法官对其明理释法,进行耐心劝导,随后,执行法官遂对胡某进行了严厉训斥,并依法告知如仍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在做了大量工作后,胡某认识到其事态严重性,态度转变,当面履行了16000元全部赔偿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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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当面和谈的方式,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2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2月18日,当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宋某因惧怕自己被送进拘留所,只好乖乖“投降”,当场还上了5314元赔偿款。
2月15日,“榜上有名”的林某在贷款、出行等方面屡屡受挫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
2月11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报告财产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拘留。
1月19日,被执行人杜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近日,一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爽快地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而促成该案件完结的,仅仅是一条短信。
1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快速高效成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1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