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李世杰)3月2日,被执行人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据该院执行干警介绍,被执行人孟某因与申请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7年11月孟某驾驶车辆与申请人相撞,经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孟某负全部责任。申请人住院治疗康复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将孟某告上法庭。2018年4月,经通许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孟某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一组迅速展开执行。由于孟某躲避执行,承办干警一直联系不上。对孟某采取纳入到执行失信人黑名单和限高令等执行手段,并多次去其村里查找一直没有其消息,案件陷入僵局。
在执行期间,孟某甚至连春节都没有回来与家人团圆,过完春节后,孟某抱有侥幸心理偷偷回家,不想当晚就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被强制带回法院。见孟某无履行义务的态度,遂对其作出十五日的拘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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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劝导下,成功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被执行人胡某当场履行了16000元执行款。
2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当面和谈的方式,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2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2月18日,当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宋某因惧怕自己被送进拘留所,只好乖乖“投降”,当场还上了5314元赔偿款。
2月15日,“榜上有名”的林某在贷款、出行等方面屡屡受挫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
2月11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报告财产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拘留。
1月19日,被执行人杜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强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视其后续的履行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
近日,一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爽快地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而促成该案件完结的,仅仅是一条短信。
1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快速高效成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