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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全责!漯河一老人开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酿事故

2019-07-0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殷广华 夏婷婷)6月29日16时10分许,漯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漯河市区衡山路与漓江路交叉口,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三轮车驾驶员已被救护车拉走救治,只有轿车驾驶员赵某在现场。

“我沿衡山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漓江路口时,看到正好是绿灯,就继续行驶准备通过路口,却突然感觉到车子咯噔了一下!”赵某给民警说,他从左侧后视镜里看到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地,就马上停车拨打了120和110。

勘查完现场,民警赶到医院找到了三轮车驾驶员娄某。65岁的娄某说:“我当时开着电动三轮车带着孙子,沿漓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衡山路口中间处时,被一辆白色轿车挂倒”。民警问她:“你进入路口之前,对面是红灯还是绿灯?”娄某答道:“我感觉是绿灯”。

对双方驾驶员询问结束后,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路口的监控完整清晰地将事故过程记录了下来,娄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路口停止线时,其对面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但是她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最终与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其手臂骨折、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7月2日,民警在大队向娄某的家属播放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并表示,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上道路行驶一定要遵章守法,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当天,开发区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向事故双方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娄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造成该事故的发生,依法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轿车司机赵某无责任;对娄某闯红灯的行为处以20元的罚款。

民警再次向双方耐心、详细地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后表示,如对此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娄某家属对事故责任认定表示认可,不再复核。

(漯河新闻热线:177 4644 2522,投稿邮箱:luohe@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老人 电动车 闯红灯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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