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漯河讯(记者 杨增强 实习生 陈震宇 通讯员 曹全岭)8月13日上午,漯河市人大常委会8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各省级驻漯新闻媒体、市级新闻媒体与该市各职能部门共同见证了我省首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公布。
据了解,《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7月26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并批复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将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漯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环保领域立法工作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
漯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建民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条例》从立项到整个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汇聚了全市上下、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实现了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突出地方特色的要求。《条例》的各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漯河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分为总则、防治责任、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六条。
漯河市扬尘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郭平宇表示,扬尘办作为全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将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发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市扬尘办污染治理工作,为打赢漯河市蓝天保卫战做出更大贡献。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广全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条例》颁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有效改善,共同守护好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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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促进和规范文明行为,3月1日,漯河市城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在黄河广场、烟厂花园、双汇广场、沙北丹尼斯、局机关、支队机关等区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2月20日,漯河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下简称“两条例”)进行了发布,并将分别于2020年3月1日和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4月13日,漯河市物业接访暨《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启动仪式举行,该市物业接访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正式展开。
3月1日《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
1月8日上午,漯河市召开《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公布新闻发布会,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对该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1月8日上午,漯河市召开《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公布新闻发布会,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对该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11月28日上午,漯河市召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月暨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