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弯继伟/文 李书宝/图 视频
【核心提示】
近日,洛阳袁先生向河南广电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他于2017年在洛阳市徽安新城项目购买了一套房子,签协议时交了全部房款的一半,等到交房时,却发现房子被开发商卖给了他人,自己预交的购房款也没退回。
交了30多万房款,没等来收房
家住洛阳伊川县的袁先生近些年一直在外务工,2017年10月,他看中了徽安新城项目13号楼的一套房子,由于身在外地,让哥哥作为代表人与开发商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签了购房协议,交了30多万的房款。
袁先生出示的购房协议显示,房子的卖方为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盖的却是北关城中村改造工程徽安新城13号楼项目部的公章。
对此,袁先生解释说,当时签订的购房协议是一个临时协议,房款也转到了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蔺经理的账户,蔺经理曾承诺一个月后会重新签正式购房协议,并就此在临时协议上做了明确备注。
但从那以后,袁先生和哥哥也没等来蔺经理的通知。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9年5月,但因为施工问题,交房一拖再拖,直到去年才开始交房。
“去年我哥给我打电话说交房了,说我买的房子开发商卖给了别人,都开始装修了,我都蒙了,在外地回不来,跟开发商也联系不上,就想着回洛阳后再说这个事。”袁先生说。
房子被另卖他人,开放商跑路
3月30日,记者到徽安新城项目13号楼走访发现,袁先生原先购买的房子有人在装修。
从外地返回洛阳后,袁先生一直联系不上蔺经理,就到北关城中村改造开发工程项目指挥部询问情况,得知原先的开发商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已经跑路,工作人员建议他报警。前几天,在民警的帮助下,他联系上了蔺经理,对方称自己在外地,近期回洛阳后面谈解决此事。
当天,在北关城中村改造开发工程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证实开发商确实跑路,袁先生当初买的房子已经卖给了他人。
袁先生说,联系上蔺经理后,他曾通过微信询问过房子被另卖他人的事,“蔺经理在微信里说,他在2019年1月楼房主体封顶后,曾通过短信联系过我哥催交剩余房款,在一直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才将房子另行出售,当年7月又通过短信通知过我哥过去办理退房手续。”
“协议书上留的是我的电话,为啥不给我打电话、发信息,签了协议后,我哥想着蔺经理有啥事会直接联系我,前几年也换了手机号,蔺经理发的短信我们没收到,也没看到,才出现了现在的情况。”袁先生说。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蔺经理了解情况,得到的回复是“回去再说吧”。
“我现在的诉求是把我的钱退了就行,等他回来看咋说吧。”袁先生说。
律师:开发商应返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袁先生所述,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新华认为,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向袁先生返还购房款。
第一,袁先生签订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虽然协议没有加盖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的公章,但是从协议内容以及协议双方实际履行情况来看,该协议明确约定了出卖人是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标的物是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屋、购房款由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的员工收取,因此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是购房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交房义务。
第二,因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向袁先生交付房屋,且房屋已被另行出售,故袁先生有权解除购房协议,由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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