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政策延期
孟津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契税征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补贴群众得到实惠,实现“双赢”的良好效果。为更好做好我区商品房契税征缴工作,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影响,让购房人“应享尽享、能享尽享”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时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结合近期契税缴纳情况,经孟津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协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延期,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孟津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延期至2023年1月20日,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申请补贴办理时间可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补贴集中办理时间延期至2023年1月20日,其他政策条件不变。
孟津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
协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新安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延期公告
《新安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政办〔2022〕84号)文件发布以来,社会效应良好。但因疫情高峰来临,实施工作受到极大影响。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享受到本次补贴政策红利,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将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延期方案如下:
申领范围: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并取得全额购房发票,且在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以下三种标准进行补贴:
(1)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在新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2)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者,补贴标准按照全额进行补贴;
(3)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购买新建非住宅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特此公告
新安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协作机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孟津发布、新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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