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3〕3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镇等2个镇偏桥社区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6.5315公顷(其中耕地13.5491公顷、林地2.5960公顷、其他农用地0.3864公顷)、建设用地1.3333公顷。以上共计17.8648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东至用地界、西至汉魏大道、南至用地界、北至司马光路。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李村镇偏桥社区集体土地13.3771公顷,其中农用地12.0438公顷(耕地9.0906公顷、林地2.5960公顷、其他农用地0.3572公顷)、建设用地1.3333公顷;
拟征收寇店镇常村集体土地4.487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4.4585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2公顷);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区征迁处、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李村镇人民政府、寇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和李村镇人民政府、寇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2月25日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弯继伟 通讯员韩露/文图 3月13日下午,洛阳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洛阳市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购房、购车、装修等。 案例一:购房六年确权难 今朝圆满焕新颜 【案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弯继伟 通讯员韩露/文图 在3月13日下午举行的洛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上,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第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哄抬物价、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职责,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3月10日,新蔡县棠村镇召开第一季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例会。通报近期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关于征求洛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洛阳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洛龙区委、区政府关于“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3月9日,太康东路街道组织召开“三变”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试
为规范洛阳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洛发改〔2022〕1号)。目前文件试行到期,拟重新印发,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映象网讯(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崔新保 通讯员 王丹)3月8日上午,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淑文以实际行动践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身临一线协调解决土地遗留问题,督导调研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图斑整改工作。
近期以来,洛阳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建明察暗访组,全面排查整治违规组织校外培训行为。通过检查发现仍然有个别培训机构和个人无视国家“双减”政策违规组织培训,现将近期6起违规组织培训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警醒和防范。 一、偃
日前,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贴息贷款业务,并将在本月恢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此前已经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缴存职工,是否会受到影响?贴息贷款和组合贷款有何区别?一起来了解详情。 贴息贷功成身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县城区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对污水费征收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自觉性,罗山县城市管理局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及集中征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