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让儿子保管退休工资卡,儿子却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父亲退休工资59000元。12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特殊的不当得利案件。
2004年,74岁的雷某然退休工资银行账户开户,考虑到自己年老眼花,雷某然便将该工资本交由大儿子雷某风,让其代领取和保管工资。2015年3月,雷某风称不再为其父雷某然保管工资本,此时工资本余额为15551.64元。后经核算,在为雷某然保管工资本期间,雷某风私自取款共59000元。2016年,雷某然向雷某风催讨上述欠款,雷某风称自己没钱,遂出具欠条,载明上述事实,并签字按印,保证2017年底还清。直至2018年初,雷某风仍未向雷某然还款,多次催讨未果后,雷某然毅然将雷某风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依法判决雷某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雷某然59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雷某风拒不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雷某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等。随后,申请执行人雷某然和被执行人雷某风被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到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执行法官以父子亲情为切入点,力图既维系二人父子关系又彻底解决矛盾,遂耐心对二人进行劝导。
经询问,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雷某风名下有五套房产,且其本人每月有将近3000元的退休工资。在询问过程中,被执行人雷某风说道:“我儿子现在没有工作,花钱较多,另一方面我还有其他债务未还,因此没有能力一次性清偿欠申请执行人雷某然的59000元及利息,但我可以分两次清偿,不知道申请执行人雷某然是否同意。”“你句句说谎!你名下有五套房,每月收房租几千余元,你夫妻二人每月工资近万,怎么连我这几万元的退休工资都忍心私吞?”已八十八岁高龄的雷某然情绪激动,大声说道。看着难以调和的二人,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雷某然对被执行人雷某风已完全丧失信任,执行法官当即对被执行人雷某风发出“最后通牒”——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把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当日,被执行人雷某风向法院账户交入59000元本金及利息5000元,共计64000元。申请执行人雷某然顺利领取该款,该案至此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