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被曝光后,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和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及时地介入调查,核实车辆和车主的信息。随后传唤当事人,让其从昆明返回大理接受处罚。
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的处罚。规定指出,凡是将车驾驶到洱海水域内、滩涂地,洗车、驾驶车辆的行为都会污染洱海,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洱海是中国第七大淡水湖泊,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湖泊。2018年以来,大理州持续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果断采取系列措施保护洱海,提升和稳定洱海水质。
云南网报道称,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5个执法中队全天执班,巡查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看见有游客进入滩地,立即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