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厅官受贿上亿 与他共事的“老虎”被判死缓)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家星的起诉书被公开。
起诉书显示,2004年至2009年,张家星利用担任天津市塘沽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天津3家单位,在非法修建高尔夫球场、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2006年至2009年,张家星直接或者通过其弟张家月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100077.48元。其中,张家月伙同张家星索要、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28074.48元。
放任家族经商敛财牟利
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星出生于1953年2月,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1岁任塘沽区新城公社武装部干部、团委专职副书记。此后的仕途一直未离这里。
在塘沽区,张家星曾先后担任渔农办干部,渔农部政研科副科长,渔农办副主任,渔农委副主任、主任,渔农工委副书记。1992年11月,出任塘沽区组织部部长。5年后,任区委副书记,后兼任区长。
2009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方案,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此后,张家星被选为滨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2010年1月,履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4月24日,张家星被查,3个月后被双开。其落马时,还是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双开通报指出,张家星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支持和放任家族经商敛财牟利、与民争利的典型。此外,他在土地出让、土地规划修改、容积率提高等方面为不法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津门第一虎”犯六罪被判死缓
值得注意的是,张家星与“津门第一虎”武长顺同为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两人曾在一套班子共事。
公开资料显示,武长顺出生于1953年1月。一直在天津市公安系统任职,历任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队副处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2005年11月,被选为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10月,履新天津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2014年7月20日,武长顺被查,仅4天后被免职。
2015年2月13日,武长顺被双开。翻看他的双开通报,令人瞠目结舌。
通报指出,武长顺涉嫌“六宗罪”,分别是,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此外,通报中提及还与他人通奸。
观海解局注意到,武长顺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大老虎中涉嫌“六宗罪”的唯一一人。
2017年5月2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武长顺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武长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武长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42亿余元,受贿8440万余元,挪用公款1.01亿余元。直接或指使他人行贿1057万元。
腐败均与亲属关联
除了曾在一套班子共事,张家星与武长顺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腐败都与亲属脱不了干系。张家星与弟弟合伙敛财,而武长顺则跟侄子合谋转移巨额财产。
2018年10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武玉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2014年7月19日晚,武长顺落马前一夜转移巨额财产等细节。
据判决书显示,武玉峰跟武长顺是叔侄关系。1977年12月19日出生于天津市河东区,后在天津市开了一家东来顺饭店。
法院查明,2014年7月19日晚,武长顺为隐匿罪证再次将部分犯罪、违纪财物交予被告人武玉峰藏匿,武玉峰明知其财物系武长顺犯罪、违纪所得,仍为其藏匿、保管。2014年7月20日,武玉峰在得知武长顺被中央纪委立案调查后,为隐匿罪证,将武长顺交其保管的1874万元人民币、32500美元、93000欧元、玻璃物状物、透明晶体及石状物、手镯、书画、笔筒、银行卡等财物分别窝藏、转移至其6位朋友处藏匿。
2014年7月30日,武玉峰被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抓获。
法院判决,武玉峰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