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谭丙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告人谭丙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在庭审现场,谭丙乾悔恨不已,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在旁听审的家人,也已泪流满面。
谭丙乾受贿案庭审现场
据报道,谭丙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20余人的巨额财物503万余元。到案发时,另有52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谭丙乾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忏悔道:“由于自己党性丧失、价值观错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失去了自由也毁掉了家庭,现在自己千般悔恨、万般痛心,想想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啊!”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介绍,谭丙乾的受贿行为始于2011年1月,时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谭丙乾利用职务之便,将工程指定给他人,并收受其贿赂。担任县交通局长后,他手中掌握了更多的项目,更是变本加厉,贪欲更强,多次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发包。
据都兰新闻网消息,该案公开审理时,县会议中心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庭审现场进行直播,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00余人认真观看庭审实况,接受警示教育。
据公开简历,谭丙乾生于1966年6月,一直在都兰县工作。历任都兰县香日德镇镇长、党委书记,县卫计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等职。
2016年,谭丙乾出任都兰县交通局局长,至2018年落马。
2018年11月,谭丙乾被“双开”,通报显示:谭丙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升学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家庭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官网显示,2010年,时任都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的谭丙乾曾写下过一份党员公开承诺书,谭丙乾当时承诺: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学习1本政治理论著作和1本管理类著作,并撰写1篇以上学习心得;深入基层调研,掌握基层情况;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4月27日,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谭丙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告人谭丙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在庭审现场,谭丙乾悔恨不已,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在旁听审的家人,也已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