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7日(记者 王晓蕾)今年是实现2020年国企改革目标关键之年。最近几日,国企混改步伐加快、政策频出。今天,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名单,记者了解到,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共160家,其中,中央企业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
从行业领域看,这批名单中既有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试点企业,也有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试点企业;从试点选取看,第四批试点不局限于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的国有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其他领域国有企业,以及已经实现股权层面混合、拟进一步在完善治理上深化改革的国有控股企业。从企业层级看,中央企业主要集中在二、三级企业,二级企业55家,三级企业50家;地方企业以一、二级企业居多,其中一级企业14家,二级企业32家。
“现在混合所有制改制已经开始从‘点’的试验阶段向‘面’的铺开转移,改革更具深度和广度,”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混改名单企业涉及160家,数量超过前三次试点数量的总和。从领域上来说,从具有垄断特征的行业,例如石油、铁路等,扩展到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尤其是互联网等新兴产业。“这次的试点名单总体呈现出面更宽、数量更多、分量更重的特点”。
“扩数量”、“扩领域”,国企混改驶入快车道。据悉,目前已经有3批50家重要领域进行了混改试点,从实施效果来看,已完成改革主体任务的企业经营业绩都得到了显著改善。“混改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5.2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额同比增长均在10%以上,形成了中国联通、东航物流、中金珠宝、内蒙一机、合肥江航等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优质混改企业。”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在李锦看来,国企混改的下一步重点,不仅仅是试点数量和范围上的扩展,更重要的是明确和完善混改的政策、机制和流程,更好指导国企的“混”和“改”。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为推动中央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深化央企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
近年来,国资央企积极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拓宽混改领域和范围,着力“以混促改”转换经营机制。翁杰明强调说,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不存在“一混就灵”,不能“一刀切”,要根据企业实际“一企一策”来加以推进。
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29日举行,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资委主任郝鹏表示,央企要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上作表率,在不折不扣、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六方面重点任务,务求改革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冲击,国有企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于担当、奋力拼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中国经济巨轮劈波斩浪前行,国有企业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
眼下宏观经济环境不佳,特别是外部经济环境十分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很大,但却是国企改革的最佳时期。通过改革引进更多其他所有制资本,强化市场观念、资本理念和投资思路,国企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热情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周丽莎认为,近年来,国企改革、试点等举措深入推进,本次改革更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改革进一步推向实处。周丽莎认为,混改的一大看点是垄断类行业,包括铁路、油气、电力等领域改革的深入推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夯实基本经济制度微观基础,使基本经济制度运行更加成熟有效的保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建议国企混改扩面升级的同时,要以“混”促“改”,同时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真正激发国有企业内生活力。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昨天(20日)的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经过大量调研、反复论证等工作,已经形成了初步方案,目前正在履行审批程序。今年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今年改革主要包括七大方向: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董事会应建尽建;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要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非国有股东的积极作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引导企业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