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制度环境,保持社会良性运转
高质量发展需要优良的制度环境。打造制度体系是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制度体系的完善,表现为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被纳入完备的制度框架内良性运转,不会因人兴事,也不会因人费事。高质量的发展亟需这样的制度环境。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首要的是有能保持社会良好秩序的制度设计。制度设计是“保持平衡”的艺术,评价不同层面的制度设计优缺点,标准是能否保持社会不同层面的动态平衡,并从整体上构成现代化的治理体系。
从宏观上考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层面的制度设计,我们已经形成了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框架,制度体系是完备的,需要做的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工作。例如,在政治层面上,要继续严格确保“政出一门”,从制度设计上,消除政治分歧与政治争斗产生的土壤,打造一支讲政治、听指挥、廉洁高效的执政团队。在经济层面,发展混合所有制,发挥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各自长处,使其互为补充,需要在制度保障上有进一步的创造。在文化层面,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处理好一元与多样的关系,在意识形态执政能力建设方面不留制度建设的空场。在社会层面,通过制度设计,使分配能够得到正当调节,劳动和人权得到制度性尊重,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做到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良好的制度环境带来的是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生态,使社会成员、各行各业真正做到各得其所。发展主体只有在这样的优良环境下才能有发展的信心、创造的冲动。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高质量发展,可以突破单纯的经济发展的视野,从多向度观照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制约条件,明晰克服这些问题的基础性原则。这些基本共识也需要引导,使之在围绕基本价值观内核运转的同时,与法治精神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