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
昨天(7月3日)下午有媒体报道,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显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601155.SH)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女童,于本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
晚间21点,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_普陀?发布通报:
2019年6月30日22时许,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晚间22点左右,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选举董事兼总裁王晓松先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而王晓松正是王振华的儿子。
案情:谎称去上海迪斯尼玩
将女孩从江苏带至上海
昨天,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这起案件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万航渡路示意图
据新民晚报消息,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案件经媒体曝光之后,记者曾拨打王振华手机,但未有接听,新城控股的总机也一直处于忙线状态。
不过,从记者了解到的信息看,新城控股品牌部早些时候曾在内部发消息称,目前公司一切经营及工作开展正常,未受影响,相关事实正在核实中,并表示“稍后集团会出具统一的说辞口径,请大家勿转发勿随意回复媒体等问询”。
每经记者实探新城控股总部
随后,新城控股向媒体表示,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与外界一样,公司高管也在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情况,公司内部运转正常,详细情况会对外公布。
昨晚,人民日报微博发表微评论,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
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
“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新华微评称:对猥亵儿童者严惩不贷。
被调查三天,上市公司为何不公告?
3.84万股民难眠
昨天,港股上市公司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收跌24.24%,市值蒸发约150亿港元;其旗下物管公司新城悦(01755.HK)跌23.72%,市值蒸发16.7亿港元。
不过,案件消息传出时,A股已收盘。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逃过一劫”。但如今,悲观情绪弥漫在股吧里。对于新城控股3.84万股民来说,等待他们的或许不只是明天跌停,而是有多少跌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案件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距被曝光已经过去五天,即便是以7月1日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计算,到今天也已经是第三天了,但上市公司既无相关公告,也没有紧急停牌。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而上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A股盘后数据显示,7月3日,新城控股发生了1笔大宗交易,总成交数量为32万股,总成交金额为1401.6万元,成交价格为43.8元/股,大宗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日成交金额1.73%,溢价2.6%。
买入方为国泰君安证券宁波彩虹北路证券营业部,卖出方为海通证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另外,最近几个交易日,新城控股频现溢价大宗交易。
就在今天昨天早盘9:53,股吧里有网友向大家提示风险称:散户大家赶紧抛不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这么好意的提醒!
王振华曾接受纪委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振华出生于1962年,江苏人。2005年7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副会长及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2010年,获国务院授予“国家劳动模范”称号。2013年1月,当选为江苏省人大代表。2018年4月18日,获委任新城悦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潇尹 祝裕 摄
启信宝显示,王振华的关联企业达67家,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57家,担任股东8家,担任高管59家,不过实际控制企业只有9家。
2018年胡润百富榜上,王振华、王晓松父子去年以23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位列第133名。
如今,市场还关注一个焦点,今年32岁的王晓松突然接班,能否扛起新城控股的重任?
公告资料显示,王晓松,男,1987年12月生,200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项目总经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8年8月24日,新城控股集团发布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公司总裁王振华因工作原因辞职,公司聘王晓松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振华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今年的公开资料显示,王晓松持有新城控股50万股股票,年薪200万元。
其实三年前,王晓松就曾经主持过新城控股的全面工作。
2016年1月22日晚,新城控股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正在接受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其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25日复牌。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接近新城控股管理层的消息人士称,王振华是在2016年1月21日被带走的,并不清楚王振华所涉具体事由,但据传是受近期接受贪腐调查的武进区地方官员的牵连,王振华在配合调查。当时,新城集团公司内部进行了传达,是王振华的儿子王晓松在主持工作。
似乎早有预感,15天前,王振华辞任了新城控股的母公司新城发展的行政总裁,只保留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的职务,当时其声称将更多精力投放于集团的长远规划及战略发展。
更多阅读:罪名为什么是“猥亵”而非“强奸”
从警方通报的案情看,王某涉嫌的罪名是猥亵儿童罪。
据微信号“针尖快评”发布的文章,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启明对此回答了大家的一些疑问。
1、什么是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包括包括抠摸、舌舔、吮吸、亲吻、手淫、鸡奸等行为方式。
犯猥亵儿童罪的,会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考虑到王某卑劣的动机、恶劣的行为、造成伤害的严重后果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2、区分“猥亵儿童罪”与“强奸罪”的关键是什么?
很多人认为,既然有阴道撕裂伤,为什么不认定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是指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是否具有性交的故意和行为是区分两个罪名的关键。犯罪嫌疑人对女童侵害的行为方式决定案件的性质,包括嫌疑人是否暴露生殖器,有无生殖器的接触,女童阴道伤是如何造成的,等等。
公安机关立案所确定的罪名,一般会根据报案一方的陈述,初步判断罪名。案件最终的定性,需要根据诉讼程序的推进和证据的完善,到审判程序最终确定,若王某在实施行为过程中用生殖器接触,或者阴道受伤是由生殖器接触所致,那么案件将会改变定性,并且将认定为强奸既遂。
3、侦查程序中会不会听信犯罪嫌疑人一面之词?
侵犯女童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其他人在场,被侵害的又是年仅9岁的小孩,侦查过程中会不会犯罪嫌疑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仅听信他的辩解就会武断地认定为不是强奸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对于事件经过的描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在自己知识和语言范畴内对事情的描述,证据效力比较高,如果犯罪嫌疑人与未成年被害人言词证据之间存在差别,一般会以未成年被害人证言为基础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进行详细的甄别。
4、为王某提供帮助的周某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报道,作为女孩母亲的朋友,周某以带女孩去迪士尼相欺骗,将女孩带至上海某五星级酒店由王某性侵,并收取了1万元钱好处费。对于周某这种为虎作伥的行为,应认定为与王某的共同犯罪从重处罚。
【#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将适用更重刑罚#】今天,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①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
据“道里检察”9月3日通报,哈尔滨“性侵5岁幼女案”嫌犯刘某某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批捕。编辑 贾聪聪 来源:道里检察
孩子纯净如白纸,涉世较浅,自我保护意识、防护意识较弱。审理过程中,通过对受害人小欣自述、烟酒店监控视频、小欣母亲、被告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证实,法院认为事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原标题:《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 严惩猥亵儿童犯罪,保护儿童远离侵害》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并于6月17日一审宣判:王振华、周燕芬犯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去年7月3日下午,多家媒体曝出新城控股集团时任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上海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据上海普陀法院微博消息,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姜启波今天(12月18日)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一审审结猥亵儿童罪的案件4159件。针对强奸、猥亵等性侵儿童犯罪的多发态势,人民法院坚持零容忍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性侵儿童案件,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10日,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城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并被刑拘,持续引发公众关注。根据警方通报,周某,女,49岁,江苏人,是她带着两名女童到上海的酒店,后女童被王振华猥亵,周某于7月2日自首后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