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生意没钱,去找朋友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事,更是朋友之间互相帮忙、体现友谊之情的事情,但市民小杨近期通过朋友,先后从刘某处借了4万元用于做生意,不曾想在半年时间内就还了刘某16万,还欠刘某23万。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迫不得已的小杨想自杀,最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登封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报了警。这是7月11日记者从登封警方获悉的消息!
接报后,登封警方立即对事情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
经了解,2018年11月,登封市民杨女士想做生意,但由于手头没有资金,就通过朋友李某的介绍认识了刘某,李某向杨女士介绍称,刘某手头有些闲钱,可以借给杨女士,借款时会签订正规合同,只是利息有点高。杨女士觉得自己挣钱后肯定能很快还上钱,便先后从刘某处借了4万元,并签订了刘某拿出的“正规”借款合同。
但杨女士经验不足,生意不景气赔了钱,从刘某处借的钱如果不能如期还,就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刘某每一万块每月6000元的利息,虽然高额的利息让杨女士无力承担,但想到自己签的有合同,又不敢随意违约,只能多次从刘某处贷款,以贷养息,同时,杨女士的家人也四处筹钱还款,截止2019年5月,杨女士一家已经向刘某还了16万元的利息,最后还是欠23万。这半年来,刘某还多次找到杨女士及家人进行威胁恐吓,杨女士及家人在万般无奈下,到阳城派出所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围绕刘某展开了调查,通过缜密侦查及视频监控追踪,于6月28日将刘某抓获。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杨女士遭遇的其实就是“套路贷”骗局,其与刘某签订的不是正规的借款合同,合同由于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但杨女士社会经验不足,在借钱之前没有进行过多的了解,杨女士一家人也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才一步步深陷“套路贷”,“套路贷”的实质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民间借贷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一定要尽快报警。
法律链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本金应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借款本金,而借款的利息应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超过年息24%的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超过年息36%的部分是非法的,被害人无需支付;年息24%至36%之间的部分则为自然债务,给了不能要回来,不给对方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回。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打着“注销校园贷”名义的新骗局,不少在校以及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纷纷“中招”,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影响非常恶劣。10月26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青年学生“擦亮”双眼,警惕各类不良“校园贷”陷阱。
接到爆料,@河南都市爆料记者联系到信阳市平桥公安分局,朱警官以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透露案件任何进展。目前他们的处境是:购车时,奇瑞瑞龙4S店给大部分车主办理的是“奇瑞微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少数车主办理的是其他公司的贷款。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利用职能优势,对以“套路贷”为主要手段的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的同时,也向有关学校发出12份司法建议书,共同维护校园平安。
7月22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运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骞某某、王某某等17人因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出庭受审。
在深入推进“净网2020”专项行动和网络重案攻坚专项行动中,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近日会同张家港警方侦破一起跨境特大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案,成功摧毁一个为套路贷诈骗提供支付结算渠道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2人,涉案资金4.8亿余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在人格权编中,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性骚扰责任,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高薪招聘网红主播、模特,月入5万。”“高端工作,您需要整容提升形象。”“没钱不怕,凭身份信息现场放贷,马上可以手术。”
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了社会诚信。今年,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民事制裁靠前、刑事打击断后,突出精准打击、加强源头治理,全流程防控,全方位制裁,全链条打击。
对于淮安女子王芹(化名)的朋友来说,他们想亲眼看看这个害得王芹家破人亡的“套路贷”团伙18名成员长啥样。
“一进门就有个衣着考究的工作人员端着热茶,带着微笑走过来嘘寒问暖,让我瞬间就放松了警惕。”汪女士回忆起这一幕,后悔自己没有早点识破这个套路贷团伙的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