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为极少数金融寡头和垄断集团所左右。美国政治制度中扮演主角的共和党、民主党,实际上被极少数利益集团所掌控。美国国会和政府的很多政客实际上沦为资本和极少数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在这种社会制度的背景下,资本、权力、极少数人的利益成为立法、行政、司法以及社会管理的最终价值指向,从而决定了美国难以把实现性别平等放到应有的位置而重视,没有从实现社会公正和妇女人权的高度来看待消除性别歧视问题。因此,美国政府很难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性别歧视这一重大的现实社会问题。
2010年和2015年美国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时,美国政府均承诺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然而时至今日,美国国会仍未批准这一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联合国报告指出,对于批准该公约的抗拒反映了美国政界对于保障妇女平等人权的反对力量。此外,美国也没有响应联合国的倡议,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更没有推行联合国倡导的促进妇女参政的配额制度。
按照联合国近年来对弹性工作时间、部分就业等更为灵活的“家庭友好”就业举措进行的评价,美国在20个工业化国家中名列最后。在工业化国家中,美国是唯一没有从立法上保障带薪育儿的国家。此外,美国只有16%的劳动妇女享有全薪产假,美国迟迟没有解决男女同工不同酬这个老大难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暴露了美国社会制度的种种弊端。
三、美国性别歧视问题的严重后果
妇女人权是普遍人权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的权利及其实现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重要标志。美国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问题,严重妨碍妇女人权的实现,加剧了美国社会不平等状况,也阻碍了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
(一)严重妨碍美国妇女人权的实现
女性是人类的母亲,妇女问题不仅仅关系着女性自身,也关系着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实现性别平等是关键,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第五个目标,就是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虽然在赢得选举权后的近100年间,美国妇女在争取各方面平等权益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美国现存的种种性别歧视问题,严重阻碍了妇女权利的实现和发展。联合国专家组严厉指出,美国妇女并没有获得其作为公民的正当地位,在妇女公共和政治领域任职率、经济和社会权利及健康和安全保护的国际标准方面,美国处于落后地位。美国存在的严重的性别歧视状况直接影响到许多美国家庭的稳定发展和未来一代人的健康成长。
(二)加剧美国社会的不平等
性别平等是社会平等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关键问题之一。性别歧视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占人口一半的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的机会和权利,社会平等、社会公正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美国妇女在经济领域、人身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导致其对自身社会地位不平等和社会不公的不满情绪不断高涨。根据盖洛普咨询公司网站2018年1月10日发布的调查数据,46%的女性受访者对自己的社会地位表示不满或非常不满,这一比例在2008年的调查中为30%。《纽约时报》网站2018年1月20日报道,数百万人参加“2018 女性游行”,对现任政府政策表示强烈抗议。美国存在的严重的性别歧视状况,加剧了美国社会本来就很严重的不平等状况,进一步撕裂了美国社会。
(三)阻碍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
1993年联合国《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妇女和女童的人权是普遍性人权当中不可剥夺和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部分,妇女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充分和平等参与政治、公民、经济和文化生活,消除基于性别的一切形式的歧视是国际社会的首要目标。”实现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奋斗目标。为了这一共同目标,尽快消除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妇女权利,实现全面的、系统的、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是国际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作为在当今世界格局和全球治理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本应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利方面展现负责任态度、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事实却是美国存在的性别歧视状况一直在延续甚至恶化。不仅如此,美国甚至于2018年6月19日悍然宣布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多年来,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一直把人权作为指责和干预他国的政治霸权工具,而对自身存在的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严重人权问题却视而不见,甚至对承担国际人权公约的责任持消极抗拒态度。美国的所作所为,不仅与人类共同的人权价值背道而驰,而且越来越成为国际人权领域的“搅局者”和“麻烦制造者”,严重损害了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