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17日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在上海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产生拟中选结果,中选结果公示3天后正式发布。此举将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成效,让老百姓用上更多降价药品。
据悉,本次集采的33个品种中32个采购成功,共100个产品中选。122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77家。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3%。
“4+7”试点是我国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虚高药价、探索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4+7”试点及扩围全面落地实施以来,总体进展顺利,群众受益,效果显著。此次集采工作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带量采购、招采合一。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并坚持市场发现价格,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让患者的药费负担降下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龚波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最直接的受益者是老百姓,希望通过这种采购的方式,能够净化行业,让整个行业的生态发展更加健康,助力公立医院改革,帮助医疗机构更加规范用药。
下一步各地将重点抓好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确保患者自2020年4月份起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
11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医保局获悉,国家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于11月20日起在我省全面落地实施。我省对第三批国家集采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开展了梯度降价工作,未中选药品的价格也将平均下降30%以上。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前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33个品种入选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名单,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用药,以及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
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名单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用药,以及抗肿瘤和罕见病用药。按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2020年1月17日将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全国各地患者将于今年4月份用上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