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
2020年1月20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0年,我省将紧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0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仲田在会上介绍,2019年,我省大气环境持续改善。我省PM2.5年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96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定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0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完成国家和省定目标任务。”王仲田在会上公布了我省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保证目标任务实现,2020年,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狠抓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三散”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等,确保人民群众蓝天幸福获得感。
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努力做好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河流清洁行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郑州、洛阳、许昌、漯河、南阳、信阳6市国考断面要全部达到Ⅲ水质。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认真做好农用地污染防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源头治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四是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自然保护区生态监管,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五是深入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严把环境准入关,大力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创新开展支持中原城市群建设。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强化督察,全面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七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在坚持和完善排名约谈、企业服务日、生态补偿、绿色调度、“一暗六明”等长效机制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的奖励制度、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三线一单”管控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示范创建制度、生态环境信用体系等。
八是提高生态环境基础能力,通过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提高科技治污能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
九是全面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干部任用交流,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努力解决干部实际困难。
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近年来,福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福建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近年来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项法规,实现生态文明“海陆空”全方位保护。
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内,按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12月4日,省长尹弘在洛阳出席2020年全省四水同治工作推进会议,并对做好当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清醒看到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抓好四个“严控”,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违反《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餐厨余垃圾运输等)、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等;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湖北是三峡工程坝区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也是维护长江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关键省份,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三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新局面。
本次加入省级森林城市方阵的12个县(市)分别为:巩义市、长垣市、新密市、新安县、洛宁县、宝丰县、辉县市、清丰县、鄢陵县、卢氏县、民权县、泌阳县。据悉,未来河南省将加大森林城市体系建设力度,推动建设更多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进一步提升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8月至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2020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8月至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2020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8月至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2020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