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1.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原标题:大理“征用”重庆口罩后续:给予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免职处理) 针对云南大理“暂扣征用”重庆口罩一事,大理市刚刚发布通告称,对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给予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虎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针对网传湖北黄石市向云南大理发函请求放行采购口罩等医用物资一事,2月6日,湖北省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向政知道证实,网传工作联系函属实。大理官方已证实,的确征用了重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企业采购的、用于重庆市疫情防控的紧急物资。
2020年1月25日,大理市确诊第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并将暂扣的口罩分配到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公安、交警、交通、小区保安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我们诚恳的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的反思与检讨,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恳请各方给予谅解。
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通报指出:近日,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对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承运的发往重庆市的口罩实施“紧急征用”。
随着武汉肺炎的疫情不断发展,感染人数不断上升,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短缺已经在各地区成为一个普遍现象。2月2日,云南大理市的一份《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大市卫征【2020】1-61号)显示,一批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被大理市政府应急征用。
2月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拨打了《通知书》上的电话,接线员表示,这是大理市卫健局接收群众举报疫情的热线电话,承认《通知书》系大理市卫健局发出。” 为核实相关情况,2月5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大理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回复。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政府新闻办通报,大理市大理镇叶榆路民房11日发生火灾,致6人不幸遇难。接到通报后,当地应急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火于6时40分扑灭,现场搜救发现6人不幸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