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提出,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
《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审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自然资源部要对用地审批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记者12月1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意见》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9月7日,人们发现成都市桂花巷内的桂花树,几乎全被拦腰砍掉。新闻速递:据媒体报道,河南省南阳市和牧原集团推进“百场千万”工程,今年计划在当地13个县建设84个养猪场,其中55个养猪场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
据报道,某生猪企业计划占用近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猪场,目前当地政府已叫停相关项目,并展开全面调查。统筹兼顾乡村各类产业用地需求,绝不意味着要与粮争地,对永久基本农田始终要实施特殊保护。
新闻速递:为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只有防诈骗宣传到位了,预防措施做足了,日常监管在线了,事后侦查严密了,惩罚追责彻底了,类似的骗局才能被遏止。
(记者乔雪峰)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积极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65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油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6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过去长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我国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普遍偏低,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依赖性较强,城镇土地低效、粗放扩张比例较高。
5月13日四时,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95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对于疫情防控项目确实无法回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可视作国家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设施用地规模大幅度放宽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记者4月21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河南省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有了重大调整,种植、养殖等部分设施农业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过去的政策,设施农业严禁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题:新年新气象,这些元旦施行的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国务院正在抓紧制定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条例,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制定配套规定,以保证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