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洛阳市汝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汝阳县居民薛某佳已归国返汝”的协查通知后,立即指定专人与薛某佳联系,并按相关要求安排120救护车将其接至县集中隔离点留观(14+2天)。
经初步查明,薛某佳,女,22岁,2019年9月5日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乘机经柬埔寨转机到菲律宾,2020年3月8日从菲律宾尼诺伊阿基诺机场乘机到达福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3月9日从福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乘机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后又乘坐出租车入住平顶山市名豪假日酒店,3月12日乘朋友的私家车至汝阳县大安高速路口,由其父亲薛某军驾驶车辆接回陶营镇南庄村4组家中。
3月13日下午,县疫情指挥部及时通知县疾控中心按程序对薛某佳进行流调,对其居住环境消杀。流调时薛某佳无咳嗽、乏力、胸闷、腹泻等不适症状。目前,薛某佳的CT影像、血常规、体温均正常。与其密切接触者4人的体温均正常并已采取居家隔离落实“四包一”措施。
薛某佳未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部门进行报告,隐瞒不报私自从境外返回汝阳家中。其行为违反了我县疫情防控期间境外返汝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县公安局于3月14日上午对薛某佳的家人进行了训诫。
当前,境外疫情呈现蔓延趋势,我县境外返汝人员不断增多,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希望境外返汝人员及亲属、朋友深刻吸取郑州境外返回人员郭某鹏教训,为了自己、家人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务必提前如实向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报告返回信息,积极配合做好集中隔离防控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境外人员接回汝阳。同时,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扛起对本辖区、本部门境外返汝人员的管控责任,接到境外人员返汝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于迟报、漏报、瞒报、不报个人情况和不按要求接受隔离的境外返汝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以及私自将境外返汝者接回人员,县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汝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