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刘磊)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官网发布【郑银罚字(2020)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两宗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
公示表同时显示,陈豪强(时任交通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副行长)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贾小孟(时任交通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客户经理)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据了解,2019年12月27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授信审批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两宗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150万元。
同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曾发文《交通银行:专项巡视发现金融风险问题298个》。文章显示,在2019年4月—6月期间,交通银行党委开展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298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6件。
此外,交通银行多个分行、支行近年来也多次因“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员工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高管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事实被上海、四川等多地银保监局处罚。
据交通银行官网信息显示,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现代商业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作为一家以“走国际化、综合化道路,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一流公众持股银行集团”为战略目标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刚刚开展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巡视不到一年的时间,再次被处罚,是内部监督管理的缺失还是另有其他原因?记者带着问题多次拨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办公室电话,截止发稿前,该电话无人接听。
新华社海口12月12日电(记者刘邓)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员工潘某利用担任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操作贵金属系统的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20993496.3元非法占为己有,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近日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2019年8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交通银行:专项巡视发现金融风险问题298个》。文中显示,今年4月至6月,交通银行党委开展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巡视。
2018年12月18日,交通银行苏宁信用卡发布会在沪隆重举办。升级后的苏宁信用卡不仅优化了客户在苏宁易购的消费体验,更是落实双方《智慧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推动智慧金融与智慧零售深度融合的硕果。相信未来,双方将更深入探索客户的多元化消费场景,以满足用户生活点滴需求,促进多产业协同发展。
为方便参保居民,12月15日,郑州市人社局发出通知,在原有91个业务办理网点的基础上,即日起,新增53家交通银行网点受理社保卡老卡置换。按照规定,参保居民现场置换社保卡应携带老卡、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如果他人代办,代办人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