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文件资料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必须妥善保管以防泄密。在大多数保密违法案件中,基本是涉密文件资料“失位”引发的。结合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案例,3类“失位”情况足以引起警惕。
一是不知位。2018年6月,某国有企业员工李某通过互联网邮箱传递涉密文件资料。经核查鉴定,其中有12份机密级国家秘密,虽涉案邮箱未发现特种木马,但文件一旦泄露,将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是严重缺乏保密常识,对涉密文件资料应存之“位”不甚了解的表现。2019年5月,某部下属协会新入职员工程某,领取涉密文件返回单位途中中暑,遂坐在地铁口台阶处休息,并从背包内取出装有文件的信封,用之扇风,随后又将信封放在台阶上。程某本应将文件放在公文包内、时刻置于可控范围并尽快带回单位,不能作他用,但其保密意识淡薄,使文件“不得其所”“不在其位”,直接导致遗失。
二是不守位。2018年3月,某科研院所研究员金某在参与某重要涉密项目研究时,根据工作安排,负责将存储1份绝密级资料的相机携运回单位。然而,在乘坐出租车时,金某未随身携带相机,而是与其他随身物品一同放置在出租车后备厢内,下车后竟忘记将相机取出,后经全力查找,亦未能追回,造成严重泄密。涉密项目研究人员、研究室文件起草人员,都身处“要害部门”、从事“要害工作”,本应对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心中有数,对何时应置其于何地了然于胸,但却麻痹大意,不遵守涉密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和职责要求,携运涉密资料不随身,或涉密文件长期搁置办公桌面,防范意识极为欠缺,致使看似“小”的违规行为,引发了本可以避免的严重失泄密事件。
三是不到位。出现这些情况,也从侧面反映了涉案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存在一些不到位之处。如所在企业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做得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李某缺乏基本的保密常识;某机关虽然在涉案人员王某借阅文件时履行了登记手续,但从文件被借出到清退,足足两个月时间未对王某作出任何督促提醒,监管的“缺位”也为案件的发生“埋下伏笔”。(孟若冰)
近年来,台湾民进党当局及其间谍机构大肆开展针对大陆的情报搜集活动,两岸交流领域也未能摆脱被其染指的命运。” 据国家安全机关介绍,郭佳瑛是台湾军情局制内间谍,几年前就在一次两岸学术交流会上物色上了蔡金树。
2019年9月,某境外APT组织利用特种木马,通过控制多个境外跳板设备对我国航空系统数十台计算机设备实施高强度网络攻击活动。“我们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多层次多维度地防范抵御网络安全的风险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