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付加才)5月8日上午,郑州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志军向媒体通报了郑州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郑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庞景波公布了五起典型案例。据了解,截止目前,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犯罪案件63件812人,审结55件592人;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166件1244人,审结139件847人;受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涉黑恶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已全部审结。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对306名黑恶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彰显人民法院从严惩处黑恶犯罪的坚强决心。全市法院在审判中紧盯把持基层政权、争抢矿产资源、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特别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并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判处罚金等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判处财产刑总额达5151.85万元,对26名被告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铲除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实现深挖根治。
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纪委、组织、宣传及兄弟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继续坚持重大黑恶犯罪案件通报会商、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更加准确、有力地惩治黑恶犯罪。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大与工商、税务、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或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49份,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监管提出建议。
2019年,全市法院先后组织开展4次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活动,共对17案128人公开开庭、宣判,并从中选取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各基层法院也积极作为,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7场,及时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回应群众关切,赢得群众支持。
今年,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将进入收官阶段,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郑州中院紧紧围绕“长效常治”目标要求,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实现三年为期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进一步聚焦“打财断血”,确保审判执行效果。要用足、用好、用活追缴、没收、退赔和判处财产刑等法律规定,对涉案财产查清、判明,执行到位,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聚焦“打伞破网”,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扫黑与反腐齐抓,除恶与‘拍蝇’同步”意识,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挖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并及时移送,不断提升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不断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以“排头兵”创建工作为指引,加大精品案件培育力度,促进专项斗争工作质量的总体提升;要加强制度建设,围绕黑恶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出台指导性规范文件;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将继续开展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活动,定期筛选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发挥典型案例对下指导和对社会的教育警示作用,不断增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