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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暂停!

2020年06月11日10:46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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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暂停2020年全市中招体育加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与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一并进行学业考查(考试)。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全市要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同时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和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分配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gaozhong.com/)实行网络管理。信阳市教育体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考生资格审查、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分配生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网上阅卷、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及新生录取等工作;各管理区教育办所辖中学和市直初中学校仍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所在县区做好衔接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区要在省、市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县区的招生方案。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交纳报名及考务费38元(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0〕7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由县区和初中学校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

考生基本信息审查由班主任和校长直接负责,班主任要逐人核对,校长要认真组织核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进行汇总,并要确保区域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学区内,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且连续三年在本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具备当地分配生资格。对申请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校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上报所在考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三)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查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严格执行。凡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向初中学校提供需要审查的有关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逐项核实原证件和复印件,严格甄别材料真伪,严防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汇总审核备案,并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志愿填报

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志愿仍然统一实行平行志愿(考试志愿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平台“志愿填报”栏预留有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三个志愿填报端口。在考生信息采集分类报考时,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的,可兼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报考类别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的,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志愿是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县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全称、代码、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等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六、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19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0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七、考试

2020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停2020年全市中招体育加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与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一并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八、网上评卷

高质量的网上评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卷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学校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选聘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练计算机操作的非毕业年级的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要切实加强评卷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网上评卷质量,确保网上评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同时要做好评卷点的安全保密、网络设备调试和评卷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网上评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网上统一评卷组织管理按照《信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认真执行。考生本人考试分数,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九、成绩发布及复核

7月26日,市中招办将合成后的中招成绩下发到所在县区中招办,由各县区中招办将中招成绩分别发放到辖区初中学校对考生公布。对文化课成绩存有异议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于7月27日—7月28日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按要求汇总后报所在县区汇总,统一上报至市中招办复核,过期不逾受理。市中招办将在7月29日对提出申请的考生进行文化课科目复核。复核试卷仅限于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成绩出现问题的反馈复核结果到考生所在县区中招办。7月30日,全市统一公布中招成绩,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进行查询。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发档,招生学校审查确认,县区教体局审核把关,市中招办审定批准的录取程序进行。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县区中招办务于7月31日前将各普通高中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中招办。

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3.分配生录取原则。分配生的录取必须在批次志愿录取时一次性招录完毕,并且只针对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个别学校剩余的分配生计划调剂录取。

4.同分录取原则。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若考生中招成绩相同,首先录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其次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还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批次

1、面向全省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8月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8月3-4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2、我市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含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信阳高级中学录取报有本校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没有完成计划,则从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中择优录取,录取时间8月6-7日。其他学校录取时间8月8日至8月12日。

第二批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8月13日至8月17日。

第三批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8月18日至8月19日。

(三)录取有关要求

1、6月24日到6月30日,各县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7月1日,由各县区汇总上报志愿盘。学生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每个批次实行三个平行志愿,其他批次实行二个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录取学校应按市中招办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根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从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再到第三志愿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进行退档。

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信息平台监管下进行,各县区和普通高中录取学校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并向考生发放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

4、考生征求志愿安排在8月20日—8月22日进行,各县区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订征求志愿方案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教体局中招办,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可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 。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5日之前全部结束。

十一、相关政策

(一)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

各优质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分配生降分幅度应不低于50分。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中招政策性加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县区要严格审查政策性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和志愿填报同时进行网上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7月10前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区将汇总后的考生花名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市中招办留档备查,并在中招管理系统中标记。

(三)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

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除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全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扰乱招生秩序。对因违反规定招生产生的学籍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将追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应责任,并缩减其招生计划。对违返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消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四)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确需跨省辖市招生的,须由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总数,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并报请省教育厅备案。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肃招生宣传纪律

公、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内容需经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中招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随意发布招生宣传信息,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将追究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

(六)规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报考宏志班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中招平台。

(七)认真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八)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协议、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追责。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照顾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三是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考试巡视检查和招生录取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加强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四是完善政策咨询制度。各县区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区、各学校要设立网络解答、电话咨询等项服务,及时按政策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咨询。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体局要根据省、市招生政策,制定本地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加强部门联动,做好疫情防控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中招考试考场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还未达到条件的县区,抓紧时间争取当地政府资金支持,尽快给予解决,确保考试安全。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保密、监考、扫描、评卷、巡考等考务组织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参照高考规定执行。

各县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的全程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的通知》(教监〔2017〕262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县区在要2020年7月10日前全面开展一次中招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四)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要严格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和市中招办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分数;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20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电子版考试承诺书从考生报名成功即生效,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毕业学校备查。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其它学校不得再进行录取,省市县区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任何学校以借读名义招收全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管理。对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分配生、弄虚作假获得照顾资格等一经查实,对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认定为考试作弊处理。

三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区和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能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五)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区要为考生提供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开通多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中招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都能理解中招工作,支持中招工作。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

来源: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官网

    文章关键词:网上评卷 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 国家课程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评阅制度 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标准化考场 考试招生 批次录取 责编:徐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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